會計準則課件(合集十六篇)
發表時間:2018-05-19會計準則課件(合集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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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條 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
第四條 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
第五條 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六條 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七條 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八條 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
第九條 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
第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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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固定資產的后面
累計折舊似丫環相伴
如果遞延所得稅核算
可以象紅樓熙鳳**
如果成本與公允交換
宛轉似紅與黑的蛻變
如果…… 如果……
如果只是一廂情愿
三十八章化身變幻
章章節節八十一難
培訓課上的沙和尚
功力平平借貸反向
隔桌師弟靈若悟空
揮筆刷刷收付流暢
堂上自有八戒憨憨
睡意濃濃呼哈難當
唯有師傅臺前倜儻
娓娓道來有目共賞
不如八戒天塌不管
不如悟空技高齊天
沙僧好怕結業考驗
師傅出題師傅救俺
密授選擇計算判斷
沙僧愿作先飛笨鳥
不辱江東父老派遣
阿彌陀佛師傅救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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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2012〕19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會計準則持續趨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5號》,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5號
財政部
2012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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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過對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的深入研究,結合我國當前財務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現狀,本著"理念決定決策、決策決定業績"的思路,探討了新企業會計準則對財務管理理念、決策及業績評價的影響,并就企業如何應對這些變化提出相應的建議,對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極具價值.
作 者: 張會敏 作者單位: 河北省青銀高速公路管理處,050031 刊 名: 現代經濟信息 英文刊名: 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 年,卷(期): 20xx ""(12) 分類號: 關鍵詞: 會計準則 財務管理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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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前言)
《小企業會計準則》由財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財會[2011]17號),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2004年4月27日發布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安排現在學習小企業會計準則正是時候特別對于小微企業占絕大多數的地區來說更具重要的現實意義。
有別于《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以規則導向為主,以原則導向為輔,規范了小企業(含微型企業,下同)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為小企業會計核算增添了很多亮點?,F梳理如下:
一、簡化核算要求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改革的總體框架,《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是綱,是會計準則制定的出發點,也是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在整個會計準則體系中處于統馭地位,因此基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小企業也應當遵循基本準則的基本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是目,是基本準則框架下的兩個子系統,分別適用于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缎∑髽I會計準則》是在遵循基本準則的大前提下,在借鑒《中小主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簡化處理的核心理念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我國小企業規模較小、業務較為簡單、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對單一等實際情況,對小企業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進行了簡化處理,減少了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內容與空間。
(一)統一采用歷史成本計量
在會計計量方面,《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用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或公允價值等會計計量屬性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僅要求小企業采用歷史成本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
1、對小企業的資產要求按照成本計量,不再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資產實際損失的確定參照了《企業所得稅法》中的有關認定標準。
2、對小企業的長期債券投資不再要求按照公允價值入賬,而是要求按照成本(購買價款加上相關稅費減去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入賬;對長期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不再要求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其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而是要求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計算。
3、對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會計計量基礎,而是要求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等確定。
4、對小企業的負債不再要求按照公允價值入賬,而是要求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對小企業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攤余成本和借款實際利率計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計算。
5、在收入確認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而是要求小企業采用發出商品或者提供勞務交易完成和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作為標準,減少關于風險與報酬轉移的職業判斷,同時就幾種常見的銷售方式明確規定了收入確認的時點。在收入計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業按照從購買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或者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的金額,而是要求按照從購買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收入的金額。
(二)統一采用直線法攤銷債券的折價或者溢價
在長期債券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中的債券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方面,《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債券的折價或者溢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債券的折價或者溢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三)統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在長期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面,《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會計處理。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則要求小企業統一采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四)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無形資產攤銷期限的確定應當考慮稅法的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而不必考慮稅法的規定。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并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期自其可供使用時開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時止;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小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得低于10年。
(五)長期待攤費用的核算內容和攤銷期限與稅法保持一致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其核算內容、攤銷期限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存在較大的差異。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長期待攤費用的核算內容、攤銷期限均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完全一致?!缎∑髽I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包括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等;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其攤銷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
(六)資本公積僅核算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資本公積僅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是指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出資額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七)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
《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企業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在計算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的基礎上,確認所得稅費用。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確認為所得稅費用,這大大簡化了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八)取消了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按照上述(1)、(2)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小企業對外幣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對外幣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所有項目進行折算。這樣,小企業既不會產生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也減少了外幣財務報表折算的工作量。
(九)簡化了財務報表的列報和披露
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四個組成部分,小企業不必編制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紤]到小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業會計準則》對現金流量表也進行了適當簡化,無需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當期取得或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等信息。此外,小企業財務報表附注的披露內容大為減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十)統一采用未來適用法對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要求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對會計政策變更采用追溯調整法或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對前期差錯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對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小企業對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均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這大大簡化了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方法。
二、與我國稅法保持協調
稅務部門是小企業最主要的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稅務部門主要利用小企業會計信息作出稅收決策,包括是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采取何種稅收征管方式、應征稅額等,他們更多希望減少小企業會計與稅法的差異。為滿足這些稅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業會計準則》大大減少了職業判斷的內容,基本消除了小企業會計與稅法的差異。
在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后,小企業除會計與稅法之間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異以外,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才可能產生暫時性差異。例如,小企業在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收到用于補償小企業以后期間相關費用或虧損的其他政府補助時,《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確認為遞延收益,而稅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補助時一次性計入當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作為不征稅收入,導致小企業會計與稅法存在差異。
由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消除了小企業會計與稅法的差異,需要小企業進行納稅調整的交易或事項較少,因此《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小企業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增加納稅調整的說明,披露“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列示項目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納稅調整過程”。
三、與《企業會計準則》有序銜接
《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雖適用范圍不同,但適應小企業發展壯大的需要,又要相互銜接,從而發揮會計準則在企業發展中的政策效應。為此,《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于小企業不經常發生甚至基本不可能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未作規范,這些交易或事項一旦發生,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對于小企業今后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或者因經營規?;蚱髽I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自次年1月1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綜上所述,《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國際趨同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國小企業發展的實際,在簡化核算要求、與我國稅法保持協調、與《企業會計準則》有序銜接等方面體現了極其鮮明的特色,是一部為我國小企業“量身定做”的企業會計標準。它的貫徹實施,將有效地促進我國小企業可持續健康的發展,也可以充分發揮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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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趨同是各國間會計準則協調的結果。即在會計框架可能的范圍內,盡量尋求一致,避免差異,其目標是尋找各國會計的共性與一致之處,消除不必要的分歧,盡量減少各國之間在會計和報告準則方面的差異,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同質性。當前,經濟全球化使各國會計準則向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趨勢日益明顯,我國會計準則體系也不例外。在2006年2月頒布的39項新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后來頒布的準則應用指南中,基本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趨同,這對于建立健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高我國企業國際化程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趨同可顯著改善我國對外貿易關系
會計作為當前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在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評價企業資產實力、資信狀況和風險狀況方面起著核心作用。在原有的會計準則體系下,我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得不到其他國家的認可,尤其是歐美國家的認可,這將嚴重影響我國對外貿易的效率和效果。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將顯著改善這一不利局面,不僅減少了各國間經濟交流的障礙,使各國企業在財務信息的交流方面更加便利,還可以促使資源能夠在各國間進行優化配置,改善我國的對外貿易關系。以國內出口企業為例,我國出口企業按照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告能夠使得海外客戶接受并認可,從這方面來講,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有其必要性。
二、趨同可顯著改善我國國內投資環境
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將向世界揭開我國企業的“神秘面紗”,將顯著改善我國國內的`投資環境,使得國際資本登陸我國尋求投資機會,這樣不僅有效的引進了外資和技術,對于我國企業降低其融資成本也起到了顯著作用o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有助于國內企業提高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利于海外投資者更深人地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強其進人我國資本市場的信心,進一步吸引國際資本,這在當前我國并不十分寬松的貨幣政策下顯得格外重要。當前,我國企業實體大都處在產業鏈的末端,“兩低”(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成為困擾我國產業發展的瓶頸,此時,我國急需敞開國門,吸引外資,在得到資本注入的同時得到先進技術,促進我國產業鏈的升級。從這點來講,趨同使得世界更加了解了中國企業,為其在我國國內資本以及技術的投資掃清障礙,有其必要性。
三、趨同可提高我國企業會計信息質量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在經歷了長達近30年的發展后已經有了質的飛躍,我國會計準則也在得到不斷完善。新會計準則也是在這種背景下出臺的,即針對我國市場經濟中不斷涌現的各種新的經濟業務,做出統一的會計處理規范,使其在確認、計量和報告的過程中有章可循,進而約束企業會計行為,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例如,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各種衍生金融工具大量涌現,然而原有的會計準則體系對此并未予以界定和規范,新會計準則必須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等相關問題予以規范,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企業財務風險,這不僅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透明度,加強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和可比性,有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企業資產質量進行真實判斷。從這個角度來講,趨同是會計準則發展的一個趨勢。
四、趨同可提升我國會計的國際地位
一直以來,我國商務部在為我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問題與歐美國家進行談判,而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趨同成為一關鍵詞,在我國頒布實施新會計準則后,2008年4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了接受我國會計準則的正式報告;緊接著,我國與美國就會計準則達成備忘錄。這都標志著歐美國家開始對我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給與了充分的肯定。從這個角度來講,這將是我國會計國際化進程重要里程碑,其意義十分深遠。
可見,我國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十分必要。這樣不僅可以改善我國企業出口環境以及對外貿易關系,提高我國企業國際貿易效率和效果,還對于吸引外資和技術、規范我國市場中涌現的各種新的經濟業務提供了制度保證,對于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之間會計準則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增強我國在國際會計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力意義重大。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趨同并非“等同”、“拿來主義”,而是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本國國情,充分考慮我國目前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環境,盡量協調??梢哉f,趨同代表進步方向,是大勢所趨,但仍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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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本文圍繞股權投資分析新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規的差異,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所得稅法規與會計準則相協調的建議。
關鍵詞:股權投資; 新會計準則 計稅基礎; 暫時性差異
一、股權投資所得稅法規與相關會計準則的差異
除了《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有關股權投資的所得稅法規主要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等。新會計準則的發布和實施,有關會計理念的轉換和會計方法的改變,使得會計標準與所得稅稅收法規的差異性也發生了變化。
(一)涉及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差異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計量,會計與所得稅法規均在歷史成本計量的基礎上適度引入或采用公允價值。但由于以不同目標為導向,受不同原則的規范,兩者又存在差異。
所得稅法規對股權投資計稅成本計量的規范,體現了公平征稅、征扣對等的原則,也兼顧到納稅人的現金支付能力。對于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稅收上規定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即只有在對有關非貨幣性資產的增值部分作為處置收益計入應納稅所得計征所得稅的情況下,才允許將該項股權投資按照公允價值確定計稅成本,于計算投資轉讓所得時從轉讓收入中扣除。同理,在企業合并業務中,被合并企業的股東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舊股)交換合并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新股),合并企業支付給被合并企業或其股東的對價中,如果除合并企業股權以外的現金、有價證券等資產所占比例不高于規定比例,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不視為出售舊股處理,無需為舊股增值繳納所得稅(主要考慮現金支付能力),但被合并企業的股東換得新股的成本,須以其所持舊股的成本為基礎確定,不能按其公允價值作為計稅成本,以避免只扣不征的現象發生,防止稅款流失。上述對企業股權投資的資產增值轉移等應稅行為的規范,不僅適用于投資企業不同資產之間的增值轉移,而且適用于被合并方與合并方之間的資產增值轉移。
企業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的計量,主要關注交易的實質及采用公允價值的條件是否滿足,要求區分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受同一控制,是否具有商業實質而采用不同的計量方式。如果交易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或者不具有商業實質,即使該項資產存在公允價值也可能不按公允價值進行交換,所以只能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或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基礎。其他情況下一般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
如果稅收上所認定的股權投資計稅成本(計稅基礎)與會計上所計量的初始投資成本(賬面價值)不一致,在投資當時就會形成暫時性差異。
(二)投資持有期間的差異
在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股權投資所得稅稅收規定與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準則的差異,其形成原因主要為采用權益法核算和計提減值準備。
1.涉及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的差異。
相關稅法規定除稅收上視同投資收回或確認發生損失之外,一般不允許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但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會計準則對權益法的規范,如果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上述會計確認的收益,屬于實施新會計準則而增加的多項收益之一,稅收法規尚未明確應否納稅。但按照征扣對等原則,如果稅收上認定屬于應稅收益,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也應相應調增;如果稅收上認定不屬于應稅收益,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不能調增,此種情況會導致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暫時性差異。
2.涉及被投資單位利潤及利潤分配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的股利分派,所得稅法規基于對被投資單位法律主體獨立性和投資企業現金支付能力的考慮,明確規定不論采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單位會計賬務上實際進行利潤分配處理時,投資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被投資單位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單位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金而低于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
與上述股權投資所得稅規定相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會計處理,與之基本接近,權益法的會計處理則與之存在明顯區別。新會計準則中按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的計量基礎有所變化,要求投資企業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予以確認。但權益法確認投資收益的基本原則未改變,仍然強調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收益的享有權:按照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凈收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并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對于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和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數,稅收上不予確認,一方面導致當期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產生差異,需要作納稅調整;另一方面導致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一致,產生未來(在被投資單位分配利潤時)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
此種暫時性差異有其特殊性。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不高于被投資單位的稅率,該差異無須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即未來分得利潤時無須繳納所得稅;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單位的稅率,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應還原為被投資單位稅前收益后乘以雙方稅率差,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在實際分得利潤時繳納所得稅。但若該項收益在投資持有期間未分配,待投資處置清算時構成處置所得,則無論被投資單位所得稅稅率如何,均應按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補足應繳所得稅額。在實務中,此項收益是采取利潤分配形式還是作為轉讓所得處理,兩者相比較,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有所不同,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納稅籌劃。
3.涉及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稅收法規不允許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但權益法下允許按照持股比例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資本公積,兩者的區別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發生。由于此項資本公積在處置該項投資時視為資產價值實現而轉入當期損益,故應按投資企業適用稅率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
4.涉及投資損失的差異。
對于被投資單位發生的經營虧損,稅收法規出于不得重復抵扣的考慮,明確由被投資單位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減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權益法的會計規范基于充分反映投資企業應承擔責任的信息披露要求,規定按照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凈虧損的份額,確認投資損失并調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兩者的區別導致暫時性差異的發生。
5.涉及投資減值損失的差異。
對于股權投資的減值損失,稅收法規遵循據實扣除原則,除國家稅法規定(如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等)外,對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可以采用一定方法預計資產減值損失,同時抵減資產賬面價值。兩者對于資產減損的判斷標準和確認時點不同,導致產生資產賬面價值低于計稅基礎的暫時性差異。
(三)涉及股權投資處置的差異
所得稅法規對于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的認定,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會計上根據所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量處置損益。兩者對于處置損益的計量差異,應當在處置當期進行納稅調整。一般情況下,隨著股權投資的處置,該項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均趨于零,該項投資以前確認的暫時性差異不復存在,與此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也應予以轉銷。
對于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按稅收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如果清算處置發生的投資損失當年未能抵扣完,從所得稅會計角度而言,即形成一項未來可抵扣的所得稅利益,但其賬面價值為零,于是在該項投資結束時又產生一項未來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
三、所得稅法規與新會計準則的協調
(一)稅收法規對稅基的確定應更加清晰
稅法上對資產的取得成本、后續調整及處置成本的規范,直接關系到計稅基礎的認定,從而影響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我國現行有關所得稅的稅收法規中,著重規范“應稅收入確認”和“稅前扣除”兩個環節,而對于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的規定有時比較含糊,可能導致理解上的歧義。例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這里的“股權投資成本”含義不明確。又如,國稅發*號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合并、分立和資本結構調整等改組活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f上已確認實現的,可按經評估確認后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成本。此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收上已確認實現”究竟指哪些情況?即何種情況下投資等資產的稅基可以調整?實施新會計準則,企業及其會計人員必然會對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更加關注,稅收上應針對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強化對資產、負債稅基的規范,使之更具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二)稅收法規涉及會計的項目分類及范圍界定應與新會計準則相協調
稅收法規應在不違背稅收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注意與會計準則的協調。例如,稅收法規對企業資產、負債的分類盡可能與會計準則保持一致。實施新會計準則,企業原先的投資分類如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要進行重新分類,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而現行稅收法規中投資概念的范圍就顯得比較模糊。又如,實施新會計準則后,資產的計量模式及利潤表中的收益均呈現多樣性,有關所得稅稅務處理應及時做出相應規范,以便稅務人員更加有效地利用會計資料計征所得稅,也有利于會計人員依法納稅。
? 會計準則課件 ?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我部制定了《小企業會計準則》,現予印發,自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我部于4月27日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號)同時廢止。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 會計準則課件 ?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流動資產)
《小企業會計準則》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財會〔2011〕17號印發,下面小編準備了企業會計準則流動資產部分的解釋,提供給大家參考!
【準則原文】第七條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下同)或超過1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耗用的資產。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解讀】本條是關于流動資產的定義和構成的規定。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列報,區分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十分重要?!镀髽I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三條規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下同)變現;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p>
流動資產是小企業資產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由于其流動性較強的特點,加強流動資產的核算與管理,不僅有利于保證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有利于提高企業流動資金的利用效果,而且有利于保持企業資產結構的流動性,提高償債能力,維護企業信譽。
考慮到小企業資產規模相對較小、核算內容較為簡單,本條對流動資產的定義作了適當簡化。
小企業資產按其流動性不同,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這里,流動性通常按資產的變現或耗用時間長短或者負債的償還時間長短來確定。
一、關于正常營業周期
正常營業周期是指小企業從購買用于加工的資產起至最終實現現金止的期間。正常營業周期通常短于1年,在1年內有幾個營業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營業周期長于1年的情況,如小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開發用于出售的商品房等,從購買原材料進入生產,到制造出產品出售并收回現金的過程,往往超過1年,在這種情況下,與生產循環相關的產成品、應收賬款、原材料盡管是超過1年才變現、出售或耗用,仍應作為流動資產列示。
當正常營業周期不能確定時,應當以1年(12個月)作為正常營業周期。
二、關于變現、出售和耗用
(一)變現一般針對應收及預付款項、短期投資等而言,指將資產變為現金。
(二)出售一般針對產品等存貨而言,指將小企業的產成品、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等對外銷售。
(三)耗用一般指將存貨由一種形態(如原材料)轉變成另一種形態(如產成品)的過程。
三、關于流動資產的構成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其中,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四、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小企業可以對日常開支、零星采購或小額差旅費等需用的現金,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來加以控制。備用金是指為了滿足小企業內部各部門和職工個人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暫付給有關部門和職工個人使用的備用現金。
采用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小企業,由會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撥出一筆固定金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備用金由專人經管,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有關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等各種報銷憑證,并設置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項零星開支。經管人員按規定的間隔日期或在備用金不夠周轉時,憑有關憑證向會計部門報銷,補足至備用金的規定金額。
為了反映和監督備用金的領用和使用情況,小企業應在“1012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下或單獨設置“1013備用金”科目進行核算。會計部門撥付備用金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備用金”或“備用金”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自備用金中支付零星支出,應根據有關的支出憑單,定期編制備用金報銷清單,會計部門根據內部各單位提供的備用金報銷清單,定期補足備用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除了增加或減少撥入的備用金外,使用或報銷有關備用金支出時不再通過“其他貨幣資金”或“備用金”
科目核算。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001庫存現金”、“1002銀行存款”、“1012其他貨幣資金”、“1101短期投資”、“1121應收票據”、“1122應收賬款”、“1123預付賬款”、“1131應收股利”、“1132應收利息”、“1221其他應收款”、“1401材料采購”、“1402在途物資”、“1403原材料”、“1404材料成本差異”、“1405庫存商品”、“1407商品進銷差價”、“1408委托加工物資”、“1411周轉材料”和“1421消耗性生物資產”等19個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1】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從開戶銀行提取10 000元現金。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例2-2】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核定銷售部備用金定額為10 000元,以現金撥付,并規定每月月底由備有金專門經管人員憑有關憑證向會計部門報銷,補足備用金。月末,銷售部報銷日常業務支出8 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 10 000
貸:庫存現金 10 000
(2)報銷日常業務支出,補足備用金:
借:銷售費用 8 000
貸:庫存現金 8 000
【例2-3】 甲公司為臨時到外地采購原材料,2013年3月5 日委托開戶銀行匯款100 000元到采購地設立采購專戶。3月20日,采購員交來從采購專戶付款購入材料的有關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原材料價款為8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600元。3月28日,收到開戶銀行的收款通知,該采購專戶中的結余款項已經轉回。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匯出款項: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100 000
貸:銀行存款 100 000
(2)采購原材料:
借:原材料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6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93 600
(3)轉回余款:
借:銀行存款 64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6400
【準則原文】第八條 短期投資,是指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 (含1年,下同)的投資,如小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短期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投資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資,出售價款扣除其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后的凈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解讀】本條是關于短期投資定義及會計處理的規定,具體包括取得短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現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短期投資等交易和事項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有時會將持有的富余資金用于對外短期投資,如從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債券、基金等。這種投資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暫時存放剩余資金,并通過這種投資取得高于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或價差收入,待需要現金時即可兌換成現金。加強短期投資的會計核算和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小企業回報。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逼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進一步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逼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钡谑藯l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小企業資產按成本計量的原則,同時,為了保持與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相一致,本條規定短期投資按成本計量,不考慮持有期間的市價波動,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確認。小企業根據本條規定對短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時,會計上要求計入投資收益但稅法上允許免稅的,需要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例如,小企業因購買國債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股息或紅利等權益性收益,按照稅法規定作為免稅收入,但按照本準則規定應計入投資收益,兩者構成永久性差異。這一點應引起足夠重視。
一、短期投資的特征
短期投資相對于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通常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投資目的很明確,是小企業為了提高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而進行的對外投資,也包括以賺取差價為目的。
(二)投資時間比較短,小企業通常是為了提高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其持有時間往往會較短,通常不超過1年。
(三)投資品種易變現,短期投資為了能夠實現及時變現的目的,通常投資于二級市場上公開交易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這些資產在市場上極易變現。這些資產既可能是債權性的,也可能是股權性的。
二、取得短期投資成本的確定
(一)通常小企業都是以支付現金的方式取得短期投資,短期投資的成本包括取得短期投資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在本準則中,相關稅費統一是指小企業在交易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應負擔的各種稅款、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手續費、傭金等。
(二)如果在取得短期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屬于購買時暫時墊付的資金,并且在當今社會這些信息都屬于公開信息極易取得。因此,不得計入短期投資的成本,應當作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單獨核算。即按照扣除所含現金股利或利息收入后的金額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三、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現金股利和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取得現金股利
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按照本企業可分得的金額,確認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
(二)取得債券利息收入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應取得的利息收入,確認應收利息和投資收益。
四、出售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一)出售短期投資實現的投資收益的確定
小企業出售短期投資時,應當將出售價款扣除該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即成本)、出售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的凈額計入出售當期的投資收益。
(二)所出售短期投資成本的結轉
出售短期投資時,其成本分別不同情況進行結轉: (1)一次性全部出售某項短期投資,其成本為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2)部分出售某項短期投資,可以比照本準則第十三條有關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進行計算結轉,如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結轉其所出售短期投資的成本。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101短期投資”和“5111投資收益”兩個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4】2013年3月1日, 甲公司以銀行存款購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 000股,作為短期投資,每股成交價9.8元,其中包括0.2元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另支付相關稅費4 000元。3月8日,甲公司收到上市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10月25日,甲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售價為1 000 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購入短期投資時:
借:短期投資 964 000
應收股利 20 000
貸:銀行存款 984 000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應收股利 20000
(3)出售短期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短期投資 964000
投資收益 36 000
【例2-5】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購入某企業當日發行的3年期債券,作為短期投資,支付價款為2 800 000元,另支付相關稅費30 000元。該筆債券面值為 2 700000元,票面利率為4%,每季度末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購入債券時:
借:短期投資 2 830 000
貸:銀行存款 2 830 000
(2)季末確認債券利息收入時:
借:應收利息 27 000
貸:投資收益 27 000
(3)實際收到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27 000
貸:應收利息 2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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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會計差異與會計準則國際化之我見<\/h2> 蓋地
一、會計差異是一種客觀存在
正因為存在差異,才使得大千世界五彩繽紛,無奇不有?!安町悺辈⒉皇琴H義詞,而是中性詞。但談到會計差異,有人將其與差距、差池聯系起來,似乎只要有差異,就必然存在優劣、正誤。其實不盡然,因為會計差異是各國(甚至一國的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長期的歷史、法律、文化等背景不同造成的,如關于會計的一般特征和特定特征,歐洲大陸國家與盎格魯_撒克遜國家就存在不少差異,如下表:
對各國會計的差異,本文引述克里斯托弗.諾布斯(英)《會計》(外文出版社、上海遠東出版社)中的資料(大多為1993年12月份)可見一斑:
上表資料說明,同一公司,若以美國的會計準則重新計算收益,與按其本國會計準則計算的收益,除英國外,兩者差異很大,尤其是挪威和德國,差異非常之大。但它能說明按美國會計準則計算的收益就符合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而按其本國會計準則計算的收益就不符合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嗎?我想,上述公司是不會認同的。
會計差異是一種客觀存在,它包括會計法律、準則、制度、方法、技術等方面的差別。按其影響地域劃分,可以分為會計的國內差異和會計的.國際差異。
會計的國內差異的產生,以我國為例,不外乎會計法規、稅收法規以及相關法規規定有別,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企業有異。即使對今年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還有企業特性業務的專業核算辦法、還有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變更等,各企業會計差異也是不能排除的。
會計的國際差異,其影響因素更多。首先是各國的法律體系不同,有成文法的、有慣例法的。前者將會計納入國家的法律體系,后者認為“會計不是法律而是藝術與科學的混合體”。其次是稅收的影響,在大陸法系國家,企業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主要是為滿足稅務機關的需要,因此,許多會計準則都是由稅法決定的,如在德國,如何計提折舊需在納稅申報表中查找。而在盎格魯_撒克遜國家,會計受稅收法規的影響不大,應稅所得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整而得。再次是投資者(資金提供者),有的國家主要是政府,有的主要是銀行(而作為企業的銀行又有不同組織形式),有的主要是家族企業,有的主要是民間和公共機構,即有的主要是外部股東,有的主要是內部股東……還有政治、文化等因素,都會使各國存在明顯的會計差異。
會計差異猶如語言或文化的差異一樣錯綜復雜,對英美等英語語系國家,由于語言相同,其會計差異也不大(即使不大,也有差異)。而其他語言,由于主要在其本國使用,之間的會計差異比較大。在一國內,其會計差異猶如方言和民族語言的存在一樣(但不是按地區),即使推行“普通話”,也不可能使其消失(除非強制)。筆者認為,不論國際還是國內,會計差異在可預見的將來都會存在?,F在不是消滅差異(也消滅不了)的時候,而是應該認識會計差異:“差”在何處,“異”有多大。從而在進行決策分析時,予以剔除或調整,以免導致錯誤的決策。完全消滅差異是不現實的,我們只能努力縮小差異。不能說有差異就是誤導財務報告使用者,就是會計信息質量不高。會計差異一般不是會計差錯,更不是會計造假,兩者有質的區別。一個國家的企業到另一國上市,當然應該入鄉隨俗,要按對方國家的會計準則重新編制財務報告,反之也是一樣。作為稱職的會計從業人員,這是不難做到的。不可能設想,一個沒有系統學過財務會計知識的人,看了一份財務報告,就能正確進行投資決策或財務分析,即使不存在會計差異了,也不會人人一看就懂,否則,還有搞什么會計教育、培養財務會計高級專門人才的必要嗎?
二、會計準則的國際化做起來比說的
篇2:證券市場與會計準則國際化<\/h2>
證券市場與會計準則國際化
>內容摘要:美國是世界上會計準則建立最完善的國家,其公認會計準則的建立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是在為證券市場服務的基礎上成熟起來的。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使會計信息使用者和用途發生根本變化,這就要求區分會計準則本身目標與政府的政策目標,明確會計準則制定的出發點,即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為資本市場服務,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服務。
現有的《會計法》制定于我國經濟剛剛轉型時期,現在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會計法》某些內容已經滯后,會計準則的制定應該吸收多方利益團體的參與,尤其是有關證券市場方面會計準則的制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和證券監管部門應具有相當的影響力。
關鍵詞:證券市場 會計準則 會計信息
證監會主席周小川指出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與發展是近期的根本任務。發展是在規范基礎上的發展,而規范市場的基礎在于信息披露、尤其是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一個證券市場的成功是與高水平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密不可分的。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總會計師邁克爾?薩頓曾說過“美國資本市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美國上市公司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披露準則”。?高質量的會計準則是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披露準則的基礎,可見會計準則對于證券市場的重要性。我國加入WTO將使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加快,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必然要求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我國會計準則需要更多地參考國際經驗,向國際標準靠攏。本文從世界范圍證券市場發展對會計準則建立、成熟的影響角度談談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問題。
一、證券市場發展是會計準則發展的根本動力
會計準則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逐漸發展成熟起來的。美國是世界上會計準則建立最完善的國家,其公認會計準則的建立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是在為證券市場服務的基礎上成熟起來的。在1900-1933年間,美國以股份公司形式組建的企業日漸增多,證券市場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上市企業更多地重視市場的籌資功能,市場監管也相對寬松,缺乏有效的會計信息披露規范,致使企業管理當局能夠控制財務信息披露的內容與形式,對會計信息進行操縱。會計的目的更多地是滿足內部管理者的需要。這種狀況隨著上市公司的增多,引起了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廣泛不滿。
1929年發生經濟大危機時,許多財務帳面狀況良好的企業紛紛倒閉,使投資者和債權人損失慘重,社會各界意識到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為改善公眾對企業財務報表的疑慮,加上市公司監管,美國1934年成立了證券管理委員會(SEC),對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和報告準則、審計程序進行監督,領導民間機構制定會計準則,引導企業財務會計和報告實務的發展方向。美國會計師協會(AIA,1957年改為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AICPA)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開始著手共同研究解決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問題,進行可操作性會計準則的制定。從1938年到1958年,共頒布了51項會計研究公告,在SEC的支持下,成為美國當時唯一公認的會計準則。
二次大戰后,美國證券市場得到了空前發展,新的融Y工具不斷出現,新的交易手段層出不窮,會計準則的作用更加重要。為適應這種狀況,促進公認會計準則的發展,1959年AICPA成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隨著證券市場深入到美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各個方面,相關利益團體要求參加到會計準則的制定中來的呼聲漸高,會計準則的獨立性、客觀性更加得到重視,公認會計準則演變成了一項公共事業。為此,AICPA在1972年成立了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廣泛吸收相關利益團體參與準則的制定,并確保相關利益團體的意見能夠被吸收考慮。FASB與有關利益集團相互影響,共同促進了會計原則的發展。由于FASB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確立了其準則的權威性,滿足了資本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上投資者(包括潛在投資者)、債權人及相關利益團體的需要。自1973年到7月底,FASB共頒布了143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和7個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對維護美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七十年代以后,特別是到了九十年代,資本市場全球化的進程日益加快,跨國融Y與投資在世界經濟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底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2,683家公司中,國外企業達到526家,而交易量占所有交易市值的69%。同年在美國,紐交所的國外上市公司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的比例也超過10%,外國公司僅一年時間就從美國資本市場上籌集到280億美元資金。美國居民持有的非美國證券在19達到10,000億美元。資金的國際流動使相關國家認識到對世界各國會計規范進行協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希望采用一套普遍適用的國際會計準則,降低全球投融資的成本,提高決策的有效性,促進資本市場的良性競爭。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自1973年成立以來發展極為迅速,到1月,已成為擁有104個國家143個會計組織的龐大組織。會計準則的國際化同樣引起了WTO的關注,12月在新加坡召開的部長級會議上明確提出鼓勵IASC制定國際會計準則。IASC得到了證券委員會國際組織(IOSCO)、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鼎力支持。在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廣泛吸收參與者,除注冊會計師作為會計信息的審核者外,還有財務信息的編制者和使用者代表參與,最明顯的是突出資本市場代表的影響力;放棄了以注冊會計師為導向的制定體制,代之以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為導向,突出了財務信息以滿足投資者和債權人需要的首要目的。目標是建立全球通行的高質量會計準則。IASC的核心準則就是指應證券委員會國際組織(IOSCO)之約,針對跨國證券發行和股票上市公司編制財務報表所需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會計準則。這些核心準則為會計提供了廣泛的基礎,它們的高質量導致會計信息的高透明度、良好的可比性,保證了信息的充分披露。經過IOSOC的認可和推薦,國際會計準則在今天已經成為許多國家會計準則的基準。
在我國會計準則制定初期,由于證券市場還很弱小,準則的制定者基本上未考慮到證券市場的需求。但事實上證券市場的突飛猛進迫使會計準則不得不適應市場的新情況、新要求,被動地出臺了一些具體會計準則,如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收入、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等準則,這些準則都是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會計行為,提高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而頒布的。這一系列具體準則和基本會計準則共同形成了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相銜接的會計準則框架體系,為我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由此可見,證券市場的發展也是我國會計準則發展的動力。
二、證券市場使會計信息使用者和用途發生根本變化
會計信息具有眾多的使用者,不同使用者對企業會計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和用途。證券市場的發展使上市公司面對著許多公眾投資者(包括潛在投資者)和債權人,他們需要掌握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據此作出相應決策。在證券市場上,投資者和債權人是企業風險資本的主要提供者,與企業具有最重要、直接和密切的經濟聯系,因此,滿足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會計信息需要至關重要。美國FASB明確指出,“財務報
告的首要目標是為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提供作出理性投資、信貸及相似決策所需的有用信息”。同時,滿足投資者和債權人的信息一般也能滿足其他使用者的需要。
會計準則的出發點是通過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投資者和資本市場服務。作為投資者,最關心的是投資風險及其對期望收益的評價,他們需要通過會計信息去發現證券的價格。財務報告應向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使用者提供信息,幫助他們評估股利或利息的現金收入,以及證券或信用銷售、即期或遠期收益金額計算、時間選擇與不確定性分析等。這就要求會計信息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所謂相關的會計信息是指,能夠通過幫助使用者分析過去、現在和未來事件的結果,或堅持或更正先前預期而在決策中起作用的信息。相關的信息必須同時具備及時性、預測價值和反饋價值。準確性是可靠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可靠的財務報告有較高的準確度,它使得預測相應的經營狀況和收益的把握加大。這就要求上市公司對可能影響證券價格的會計信息進行連續性披露和前瞻性披露。盡管在有效的證券市場上,純粹的會計技術的改變對企業價值沒有根本的、長期的影響,資本投資及由此所決定的經營活動才是決定企業價值的根本因素,但會計政策、會計技術會有利于或有害于企業價值的形成。
我國會計準則的目的比較復雜,《企業會計準則》認為會計信息首先“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其次是“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內部加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會計準則的用戶首先是政府,而投資者和債權人的需要在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中居于很次要的地位。這與國際上通行的有較大差別,國際上通行的會計準則目的則是通過財務資料“公允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服務。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政府和管理部門的特殊需要不在會計準則主要服務范圍之內,“各級政府可以槭迪指髯緣哪勘輳明確規定不同的和例外的要求。但這些要求不應該影響為了其他用戶的.利益而公布的財務報表,除非它們也能滿足那些用戶的需要”?;“管理部門可以決定額外信息的形式和內容,以滿足自身的需要”(摘自湯云為的《對基本會計準則的初步評價》一文),但這些信息的報告不在會計準則框架范圍內。
事實上,我國會計準則確定的三類用戶對會計信息需求的差別較大。政府作為經濟的宏觀調控者需要的是較籠統的統計數據、匯總數據;國家稅收的需要與會計目標有很多區別,為應付稅收而設計的會計體系是滿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業管理當局需要的會計信息千差萬別,主要是為內部考核服務;而投資者和債權人因投資、借貸的需要,要求會計信息應能揭示企業的投資價值和經營風險。根據前兩類用戶制定的會計體系明顯有別于根據投資者和債權人需要的會計體系。而我們在根據這些復合目的制定會計準則時,未充分了解每類用戶的需求差異,尤其是投資者和債權人的需要,而僅僅是將其他國家為投資者和債權人設計的會計概念和會計體系借鑒過來,形成了現在會計準則多重目標的相互矛盾與沖突。由此造成會計準則與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協調,滿足不了投資者和債權人的需要。
準則服務對象的確定毫無疑問受到經濟環境的制約和準則制定者的價值判斷。服務對象的確定是準則制定的基本前提,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有著重要的影響。我國現在的經濟環境和九十年代初剛開始制定會計準則時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表現在資本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根本的不同。在20六月底,我國國內上市公司達超過1100家,總市值占到國民產值的50%,二級市場投資者不僅有為數眾多的機構,更有多達6000萬個人的投資場所,成為亞洲第三大證券市場。證券市場的發展迫切需要會計準則質量的提高?,F有的會計準則在許多方面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尤其是不適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企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更多的是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和債權人,政府做為企業投資者同樣是會計信息的主要用戶,而作為市場管理者的政府信息需要相對簡單籠統,提供給投資者的信息完全能滿足政府的需要。
隨著加入WTO組織的到來,我國經濟融入國際大循環的速度加快,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數量日漸增多,外國投資者也日益關注中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標準要求更加嚴格,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接軌勢在必行。這就要求區分會計準則目標與政府的政策目標,明確會計準則制定的出發點,即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資本市場服務,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服務。
三、以我國證券市場為核心建立國際化的會計準則
從90年代開始,我國對會計制度進行了改革,遵循“向國際慣例靠攏”的方針,于1992年公布了《企業會計準則》,隨后又公布了具體準則的征詢意見稿,在此基礎上,迄今已陸續推出了13個具體準則:《現金流量表》、《債務重組》、《建造合同》、《非貨幣性交易》、《或有事項》、《借款費用》、《租賃》、《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在所有企業施行,投資、無形資產、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只暫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這些準則的頒布推行為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證券市場的良好運行提供了較好的條件。但會計準則的制定相對于證券市場的發展是滯后的。
我國會計準則是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由計劃性資源配置向市場方向轉變的經濟轉軌時期,與發達國家的會計環境存在較大區別。會計準則的制定沿襲了會計制度的方法,由國家財政部以立法的形式制定,具有明顯的政府色彩,出發點更多地考慮政府利益和國家管理的便利性,是基于以國有(控股)企業為會計準則行為主體的條件下制定的。由于會計通常是經濟活動的反映,政府傾向于使會計體系服從政府政策,尤其是當會計選擇與稅收相關時更是如此。但會計目標與政府政策目標并不總是一致的。政府政策是多種目標的混合體,而會計則是為了促進資源分配的效率。政府對會計管理的絕對壟斷,勢必影響會計的獨立性。
在我國社會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社會經濟環境的改變需要及時轉變會計準則制定的目的,準則制定過程需要公開化,制定者應站在公正立場保持獨立性,不傾向于某一利益集團,準則應具有廣泛的認同度,能反映市場參與各方相關要求。WTO的加入無疑將要求我國經濟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經濟體系中。會計準則的國際化問題將更加突出。從世界范圍看,會計準則的發展始終依賴于經濟環境的變化。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極大程度上改變了資源配置的方式,上市公司,無論以前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演變成為公眾公司,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問題得到重視,一股獨大的現象受到更多批評,企業的社會性得到凸現。而這一切都需要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會計信息的披露。圍繞著證券市場,有效、合理的會計準則在我國整個會計體系中顯示了從未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國會計環境的特殊性不是會計準則國際化的障礙,而是國際化的前提。在準則制定過程中,如何在中國國情與國際會計慣例間進行有效協調是我國會計準則成功的基礎。在相當長一段rg,我國不可能象美國一樣,完全由民間機構來制定會計準則,但參與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廣泛性、獨立性、超然性則是完全值得借鑒的。準則制定小組的成員應具有較好的廣泛性和較高的專業水平,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遵循嚴格的審慎程序,以利于協調相關團體利益,保障會計準則的權威性和廣泛接受度。
現有的會計準則還不全面,我們要加快建立全面的準則體系,避免因準則缺失而出現向傳統會計制度回歸的現象。完善會計準則層次,逐漸形成一個與準則內容及要求一脈相承的,適用于廣泛領域的技術規范。建立起既有理論高度,又切合會計實務處理的高水準的會計準則體系。
會計準則國際化并不是全盤照搬國際會計準則,這是由我國的具體會計環境決定的。鑒于我國目前市場經濟仍處于發育中,不像國際會計準則以及發達國家會計準則所處的良好市場經濟環境,國際會計準則中的事項并不一定都適合我國的現實,像公允價值這樣一些依賴于成熟市場經濟的計量標準,在我國應用目前很難一步到位,但這不意味著放棄那些先進的東西。放棄就等于倒退,我們應創造條件盡量朝國際慣例靠攏,同時在會計準則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充分關注國際會計準則所指向的市場環境與中國目前所處市場環境的差異,避免會計準則脫離實際,對會計實務缺乏指導意義。
會計準則國際化與我國《會計法》密切相關,現有的《會計法》制定于我國經濟剛剛轉型時期,現在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會計法》某些內容已經滯后,雖然在作了一次修訂,但反映證券市場的發展對會計準則制定的影響仍涉及極少。會計準則的制定應該吸收多方利益團體的參與,在準則制定過程中保持超然性、獨立性,建立起真正適應我國證券市場、并能促進證券市場發展的國際化的會計準則體系。會計信息已變得如此重要,以至于不能僅由會計專業人士來制定會計準則,正如法律的制定不能僅由法律專業人士參加一樣。尤其是有關證券市場方面會計準則的制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和證券監管部門應具有相當的影響力。
篇3:證券市場與會計準則國際化<\/h2>
證券市場與會計準則國際化
內容摘要:美國是世界上會計準則建立最完善的國家,其公認會計準則的建立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是在為證券市場服務的基礎上成熟起來的。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使會計信息使用者和用途發生根本變化,這就要求區分會計準則本身目標與政府的政策目標,明確會計準則制定的出發點,即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為資本市場服務,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服務?,F有的《會計法》制定于我國經濟剛剛轉型時期,現在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會計法》某些內容已經滯后,會計準則的制定應該吸收多方利益團體的參與,尤其是有關證券市場方面會計準則的制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機構、投資者和證券監管部門應具有相當的影響力。關鍵詞:證券市場??會計準則??會計信息
證監會主席周小川指出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與發展是近期的根本任務。發展是在規范基礎上的發展,而規范市場的基礎在于信息披露、尤其是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一個證券市場的成功是與高水平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密不可分的。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總會計師邁克爾。薩頓曾說過“美國資本市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美國上市公司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披露準則”。?高質量的會計準則是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披露準則的基礎,可見會計準則對于證券市場的重要性。我國加入WTO將使我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進程加快,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必然要求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我國會計準則需要更多地參考國際經驗,向國際標準靠攏。本文從世界范圍證券市場發展對會計準則建立、成熟的影響角度談談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問題。
一、證券市場發展是會計準則發展的根本動力
會計準則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逐漸發展成熟起來的。美國是世界上會計準則建立最完善的國家,其公認會計準則的建立從一開始就是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發展需要,是在為證券市場服務的基礎上成熟起來的。在1900-1933年間,美國以股份公司形式組建的企業日漸增多,證券市場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上市企業更多地重視市場的籌資功能,市場監管也相對寬松,缺乏有效的會計信息披露規范,致使企業管理當局能夠控制財務信息披露的內容與形式,對會計信息進行操縱。會計的目的更多地是滿足內部管理者的需要。這種狀況隨著上市公司的增多,引起了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廣泛不滿。
1929年發生經濟大危機時,許多財務帳面狀況良好的企業紛紛倒閉,使投資者和債權人損失慘重,社會各界意識到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為改善公眾對企業財務報表的疑慮,加上市公司監管,美國1934年成立了證券管理委員會(SEC),對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和報告準則、審計程序進行監督,領導民間機構制定會計準則,引導企業財務會計和報告實務的發展方向。美國會計師協會(AIA,1957年改為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AICPA)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開始著手共同研究解決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問題,進行可操作性會計準則的制定。從1938年到1958年,共頒布了51項會計研究公告,在SEC的支持下,成為美國當時唯一公認的會計準則。
二次大戰后,美國證券市場得到了空前發展,新的融Y工具不斷出現,新的交易手段層出不窮,會計準則的作用更加重要。為適應這種狀況,促進公認會計準則的發展,1959年AICPA成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隨著證券市場深入到美國社會經濟生活中各個方面,
篇4: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畢業論文<\/h2>
公司是比較典型的工業加工企業,固定資產在生產經營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表1以3年來固定資產凈額分別占非流動資產金額、資產總額的比例,說明其重要程度。
從表1可以看出,固定資產凈額占非流動資產金額的比重接近90%(達到89.3%),占資產總額的比例超過1/4(達到27.8%)。所以,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核算,對于我公司來說非常重要。
筆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涉及到固定資產的內容為基礎,對比與《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準則)及其應用指南、講解中內容的差異,談談在會計實務中對固定資產的實際操作。
一、關于固定資產的含義
準則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p>
通過比較,準則和條例中對固定資產的表述存在如下差異:
(一)準則中的固定資產為“有形資產”,條例中的固定資產是“非貨幣性資產”
有形資產是與無形資產相對應的,這里的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會計上所稱的無形資產、商譽等。非貨幣性資產是與貨幣性資產相對應的。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是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
(二)準則中固定資產的使用區間為“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而條例中固定資產的使用區間為“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
“壽命”,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比喻使用的期限或存在的期限。所以使用壽命和使用時間意義相同。“年度”指根據業務性質和需要而有一定起訖日期的十二個月,“會計年度”對我國來說,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無論是會計年度還是12個月,時間跨度一致。即“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與“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意義完全相同,只是措辭不同而已。
此外,準則中的“使用壽命”,還有“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之義。
(三)準則中固定資產的目的是為“生產商品”,而條例中固定資產是為“生產產品”
“商品”即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而“產品”是生產出來的物品??梢哉f,產品為了交換而進入流通領域即為商品。筆者認為,條例中之所以稱為產品,包含自產自用的物品,它要比準則中商品的范圍更為廣泛,也更為嚴密。但在這里,是同一意思,區別不大。
(四)準則中固定資產的'包括范圍未列舉,而條例中以列舉的方式列示出來
條例中列舉出來的目的,也是為了在第六十條分類規定折舊的最低年限。
(五)條例中固定資產的定義,特別強調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因為“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二、關于固定資產的價值
準則第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包括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確認。但第八條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第十三條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p>
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并在第五十八條明確了外購、自行建造、融資租入、盤盈、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形式取得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這是在會計計量屬性多元化以后,稅法中提出的一項確定性原則要求,但也引入了重置成本、公允價值的計量屬性。
可見,在確定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方面,準則和稅法存在一定差異。筆者認為,在實際業務中,具有融資性質和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通常未確認融資費用和預計棄置費用金額都較大,應按準則核算,但稅法上沒有此項規定,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應進行調整,作為遞延所得稅項目核算。
對于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而發生借款的,在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在準則和稅法上的處理一致,即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資產的成本。
三、關于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第十九條規定,“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睏l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可見,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形下,準則上可以變更預計凈殘值;而稅法上不允許變更。筆者認為,如果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變化不大,為了保持準則和稅法的一致性,減少核算的工作量,便于實務操作,凈殘值一經確定,最好不再調整。
四、關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折舊方法
準則第十五條規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钡谑艞l規定,“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钡谑邨l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第十九條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見,使用壽命和折舊方法一般情況下均不變更,只在確有必要時,才進行調整。
而條例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并在第六十條規定了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睆亩惙ń嵌葋碇v,嚴格限制縮短折舊年限和加速折舊。
筆者認為,一般情況下,在實際業務中,企業在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基礎上(大于或等于該年限),企業合理確定折舊年限,并按直線法(即年限平均法)提取折舊。只有符合條例第九十八條規定的條件時,才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加速折舊的方法,但在實際工作中,一般要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
五、關于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根據稅法第十三條第(一)(二)項和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定義如下,“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筑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苯Y合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項的內容,“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筆者認為,對于改建支出,側重于固定資產中的房屋或建筑物,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包括已足額提取折舊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另一類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指尚未折舊期滿的固定資產,但由于改建后的固定資產延長了使用年限,則應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梢?,企業對折舊期屆滿或經營租入固定資產進行簡易維護、粉刷之類而發生的費用便不再強求長期攤銷。
根據準則應用指南的解釋,“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應予資本化,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合理進行攤銷?!备鶕蕜t講解的內容,對于資本化的后續支出,并未區分為已足額提取折舊和尚未折舊期滿的固定資產,統一按固定資產核算??梢?,在這里,稅法上的規定更細致一些,實際操作性也更強。
六、關于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根據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和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若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即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根據準則講解的內容,“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費用、大修理費用等支出只是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工作狀況,一般不產生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通常不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在發生時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p>
可以說,大修理支出,側重于固定資產中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等。在這一點上,準則和稅法相互補充。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大修理支出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則計入長期待攤費用,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如果不同時符合條件,則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七、關于固定資產減值
條例第五十五條,“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惫潭ㄙY產減值準備在上述范圍之內,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準則的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定,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計折舊額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可見,如果確認了固定資產的減值損失,一方面不能轉回,而且要調整以后各期提取的折舊額,另一方面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所以,在確定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一定要謹慎。
[1] 《企業會計準則 》[M].經濟科學出版社,2月.
[2]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2006》.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月.
[3]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6》.人民出版社,4月.
[4]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6] 高允斌.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解讀[J].財務與會計,,(2).
篇5: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h2>
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
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在會計規范的發展初期,會計與稅法幾乎不存在差異,會計基本是是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規范。但是,隨著經濟發展,會計與稅法的不同作用越來越明顯,也使得會計與稅法的分離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本文以關聯方及其交易為例,分析關聯方定義、關聯方交易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方面,現行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規定存在的較大差異,這對會計與稅務的實務工作者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聯方定義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了關聯方認定的基本標準,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在很多情況下,兩方或多方是否構成關聯方,需視具體情況而定。會計準則對關聯方的認定提出了三條標準,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經營決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當一方擁有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在關聯方的內容上,會計準則涉及的關聯方有:該企業的母公司;該企業的子公司;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該企業的合營企業;該企業的聯營企業;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法并沒有專門定義關聯方,僅以舉例的形式來說明關聯企業,即: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有以下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梢钥闯?,與會計準則使用的關聯方概念不同,稅法使用的是關聯企業概念,沒有將個人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涵蓋在內,范圍偏窄,不利于稅收監管。
與會計準則更強調實質重于形式不同,稅法在界定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時,主要以持股比例進行確定,且持股比例的標準與會計準則的數量標準略有差異。稅法規定的關聯方,是指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者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擔保;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理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特許權力才能正常進行;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由另一企業控制或供應;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由另一企業控制;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的關聯關系,包括家屬、親屬關系等。從關聯方的內容上看,會計準則與稅法有以下方面的差異:稅法所指的股份是否包括非表決權股份沒有明確說明;對于控制股份沒有達到25%但實際上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是否應視為關聯企業,稅法沒有解釋;會計準則規定當一方擁有另一方20%或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時一般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可認定為關聯方,而稅法認為應該擁有25%或以上,才視為關聯企業;會計準則沒有把借貸資金比例當作認定關聯方的標準,而稅法有此規定;會計準則和稅法均未考慮潛在關聯方。
二、關聯方交易類型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發講解指出,凡是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認定為關聯方交易。會計準則認定的關聯方類型通常包括以下各項: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擔保;提供資金(貸款或股權投資);代理;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關鍵管理人員薪酬。稅法規定的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的類型及其內容主要包括: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商品(產品)等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租賃業務;無形財產的轉讓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權、版權(著作權)、商標、牌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特許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或實用新型等工業產權的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的提供業務;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資金拆借和擔保、有價證券的買賣及各類計息預付款和延期付款等業務;提供勞務,包括市場調查、行銷、管理、行政事務、技術服務、維修、設計、咨詢、代理、科研、法律、會計事務等服務的提供等。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會計準則與稅法在關聯方交易及認定方面存在以下差異:稅法將關聯方交易確定為關聯業務往來,將非業務往來排除在關聯方交易之外,而對于什么是業務往來,卻沒有明確;會計準則將關鍵管理人員的報酬作為關聯交易的一種類型,而稅法未將此列為關聯交易;稅法更多地關注企業之問是否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這對于稅收監管具有及其重要的意義,而這一點是會計準則所不具備的;會計準則在認定關聯方交易時,考慮到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稅法卻沒有提及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而這一原則也應是稅收監管中應該把握的一個重要原則。
三、關聯方交易定價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沒有專門提到關聯方交易的定價問題,但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在“資本公積”科目下單獨設置“關聯交易差價”明細科目進行核算,這部分差價不得用于轉增資本或彌補虧損。稅法對關聯方交易定價做出如下規定,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與納稅人預先約定有關定價事項,監督納稅人執行。
通過比較分析,會計準則與稅法在關聯方交易定價上主要存在以下差異。對關聯方之間承擔債務和費用問題,會計上將關聯方之間一方為另一方承擔的債務(非債務重組)計入營業外支出;被承擔方應按承擔方實際為其承擔的債務計人資本公積。將關聯方之間一方為另一方承擔的費用計入營業外支出,被承擔方按承擔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計入資本公積;而稅法是將承擔債務和費用的一方發生的費用視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看待,不得在稅前扣除,將被承擔債務和費用的一方所被支付的費用和債務視為獲得的捐贈收入,應計繳所得稅。此外,稅法還規定關聯企業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不得提取壞賬準備,也不得確認為壞賬(法院已宣判企業破產的債權損失除外);而會計制度規定,關聯方之間只是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梢圆糠钟嬏釅馁~準備,如發生損失也可以列支。
四、關聯方披露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對于企業關聯方關系和關聯方交易披露的問題區分母子公司和其它關聯方關系。當存在母子關系時,企業無論是否發生關聯方交易,均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母公司和子公司有關的下列信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稱;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業務性質、注冊地、注冊資本(或實收資本、股本)及其變化、母公司對該企業或者該企業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對于非母子關系的關聯方,當企業與關聯方發生關聯方交易的,會計準則還要求在附注中披露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包括:交易的金額;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條款和條件,以及有關提供或取得擔保的信息;未結算應收項目的壞賬準備金額;定價政策。會計準則還規定關聯方交易應當分別關聯以及交易類型予以披露。類型相似的關聯方交易,在不影響財務報表閱讀者正確理解關聯方交易對財務報表影響的情況下,可以合并披露。
相對而言,企業所得稅稅法的規定要簡單很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義務就其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價格、費用標準等資料。稅務機關據此判斷企業的關聯方交易是否基于市場價格進行,并分析是否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進行重新調整。
通過比較發現,會計準則對關聯方披露的信息非常豐富,且貫徹了重要性原則,而稅法不管金額大小、關聯方類型,均要求披露。
五、結論
本文從定義、交易類型、交易定價、披露等角度全面比較了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稅法關于關聯方的差異,這些差異,將不可避免增加納稅人的納稅調整成本,也將增加會計信息使用者使用財務報表信息的難度。雖然稅法與會計準則具有不同目標而在具體規定方面需要有所差異,但是,縮小兩者不必要的差異,對降低企業會計和納稅工作成本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篇6: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h2>
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
【論文摘要】關聯方、關聯方交易及披露,都是資本市場面臨的重要問題。然而,會計準則與稅法關于這三者的規定具有重要差異,分析這些差異對會計和稅務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也是本文的價值所在。
【論文關鍵詞】會計準則;稅法;關聯方
在會計規范的發展初期,會計與稅法幾乎不存在差異,會計基本是是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規范。但是,隨著經濟發展,會計與稅法的不同作用越來越明顯,也使得會計與稅法的分離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本文以關聯方及其交易為例,分析關聯方定義、關聯方交易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方面,現行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規定存在的較大差異,這對會計與稅務的實務工作者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聯方定義的比較
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了關聯方認定的基本標準,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在很多情況下,兩方或多方是否構成關聯方,需視具體情況而定。會計準則對關聯方的認定提出了三條標準,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刂剖侵赣袡鄾Q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經營決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當一方擁有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在關聯方的內容上,會計準則涉及的關聯方有:該企業的母公司;該企業的子公司;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該企業的合營企業;該企業的聯營企業;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法并沒有專門定義關聯方,僅以舉例的形式來說明關聯企業,即: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有以下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梢钥闯觯c會計準則使用的關聯方概念不同,稅法使用的是關聯企業概念,沒有將個人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涵蓋在內,范圍偏窄,不利于稅收監管。
與會計準則更強調實質重于形式不同,稅法在界定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時,主要以持股比例進行確定,且持股比例的標準與會計準則的數量標準略有差異。稅法規定的關聯方,是指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者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擔保;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理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特許權力才能正常進行;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由另一企業控制或供應;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由另一企業控制;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的關聯關系,包括家屬、親屬關系等。從關聯方的內容上看,會計準則與稅法有以下方面的差異:稅法所指的股份是否包括非表決權股份沒有明確說明;對于控制股份沒有達到25%但實際上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是否應視為關聯企業,稅法沒有解釋;會計準則規定當一方擁有另一方20%或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時一般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可認定為關聯方,而稅法認為應該擁有25%或以上,才視為關聯企業;會計準則沒有把借貸資金比例當作認定關聯方的標準,而稅法有此規定;會計準則和稅法均未考慮潛在關聯方。
二、關聯方交易類型的比較
我國20的企業會計準則發講解指出,凡是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認定為關聯方交易。會計準則認定的關聯方類型通常包括以下各項: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擔保;提供資金;代理;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關鍵管理人員薪酬。稅法規定的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的類型及其內容主要包括: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商品等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租賃業務;無形財產的轉讓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權、版權、商標、牌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特許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或實用新型等工業產權的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的提供業務;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資金拆借和擔保、有價證券的買賣及各類計息預付款和延期付款等業務;提供勞務,包括市場調查、行銷、管理、行政事務、技術服務、維修、設計、咨詢、代理、科研、法律、會計事務等服務的提供等。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會計準則與稅法在關聯方交易及認定方面存在以下差異:稅法將關聯方交易確定為關聯業務往來,將非業務往來排除在關聯方交易之外,而對于什么是業務往來,卻沒有明確;會計準則將關鍵管理人員的報酬作為關聯交易的一種類型,而稅法未將此列為關聯交易;稅法更多地關注企業之問是否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這對于稅收監管具有及其重要的意義,而這一點是會計準則所不具備的;會計準則在認定關聯方交易時,考慮到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稅法卻沒有提及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而這一原則也應是稅收監管中應該把握的一個重要原則。
三、關聯方交易定價的比較
我國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沒有專門提到關聯方交易的定價問題,但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在“資本公積”科目下單獨設置“關聯交易差價”明細科目進行核算,這部分差價不得用于轉增資本或彌補虧損。稅法對關聯方交易定價做出如下規定,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與納稅人預先約定有關定價事項,監督納稅人執行。
篇7: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h2>
淺論我國關聯方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的比較
【論文摘要】關聯方、關聯方交易及披露,都是資本市場面臨的重要問題。然而,會計準則與稅法關于這三者的規定具有重要差異,分析這些差異對會計和稅務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也是本文的價值所在。
【論文關鍵詞】會計準則;稅法;關聯方
在會計規范的發展初期,會計與稅法幾乎不存在差異,會計基本是是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規范。但是,隨著經濟發展,會計與稅法的不同作用越來越明顯,也使得會計與稅法的分離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本文以關聯方及其交易為例,分析關聯方定義、關聯方交易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方面,現行會計準則與稅法的規定存在的較大差異,這對會計與稅務的實務工作者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聯方定義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了關聯方認定的基本標準,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在很多情況下,兩方或多方是否構成關聯方,需視具體情況而定。會計準則對關聯方的認定提出了三條標準,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僅在與該項經濟活動相關的重要財務和經營決策需要分享控制權的投資方一致同意時存在。當一方擁有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在關聯方的內容上,會計準則涉及的關聯方有:該企業的母公司;該企業的子公司;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該企業的合營企業;該企業的聯營企業;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法并沒有專門定義關聯方,僅以舉例的形式來說明關聯企業,即:關聯企業,是指與企業有以下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關聯的關系??梢钥闯?,與會計準則使用的關聯方概念不同,稅法使用的是關聯企業概念,沒有將個人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涵蓋在內,范圍偏窄,不利于稅收監管。
與會計準則更強調實質重于形式不同,稅法在界定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時,主要以持股比例進行確定,且持股比例的標準與會計準則的數量標準略有差異。稅法規定的關聯方,是指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擁有或者控制股份達到25%或以上的;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借貸資金占企業自有資金50%或以上,或者企業借貸資金總額的10%是由另一企業擔保;企業的董事或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務理事是由另一企業所委派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由另一企業提供特許權力才能正常進行;企業生產經營購進原材料、零配件等由另一企業控制或供應;企業生產的產品或商品由另一企業控制;對企業生產經營、交易具有實際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的關聯關系,包括家屬、親屬關系等。從關聯方的內容上看,會計準則與稅法有以下方面的差異:稅法所指的`股份是否包括非表決權股份沒有明確說明;對于控制股份沒有達到25%但實際上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是否應視為關聯企業,稅法沒有解釋;會計準則規定當一方擁有另一方20%或以上的表決權資本時一般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可認定為關聯方,而稅法認為應該擁有25%或以上,才視為關聯企業;會計準則沒有把借貸資金比例當作認定關聯方的標準,而稅法有此規定;會計準則和稅法均未考慮潛在關聯方。
二、關聯方交易類型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發講解指出,凡是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認定為關聯方交易。會計準則認定的關聯方類型通常包括以下各項: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擔保;提供資金;代理;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代表企業或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關鍵管理人員薪酬。稅法規定的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的類型及其內容主要包括: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商品等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租賃業務;無形財產的轉讓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權、版權、商標、牌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特許權、工業品外觀設計或實用新型等工業產權的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的提供業務;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資金拆借和擔保、有價證券的買賣及各類計息預付款和延期付款等業務;提供勞務,包括市場調查、行銷、管理、行政事務、技術服務、維修、設計、咨詢、代理、科研、法律、會計事務等服務的提供等。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會計準則與稅法在關聯方交易及認定方面存在以下差異:稅法將關聯方交易確定為關聯業務往來,將非業務往來排除在關聯方交易之外,而對于什么是業務往來,卻沒有明確;會計準則將關鍵管理人員的報酬作為關聯交易的一種類型,而稅法未將此列為關聯交易;稅法更多地關注企業之問是否按照公平交易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這對于稅收監管具有及其重要的意義,而這一點是會計準則所不具備的;會計準則在認定關聯方交易時,考慮到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稅法卻沒有提及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而這一原則也應是稅收監管中應該把握的一個重要原則。
三、關聯方交易定價的比較
我國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沒有專門提到關聯方交易的定價問題,但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在“資本公積”科目下單獨設置“關聯交易差價”明細科目進行核算,這部分差價不得用于轉增資本或彌補虧損。稅法對關聯方交易定價做出如下規定,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與納稅人預先約定有關定價事項,監督納稅人執行。
通過比較分析,會計準則與稅法在關聯方交易定價上主要存在以下差異。對關聯方之間承擔債務和費用問題,會計上將關聯方之間一方為另一方承擔的債務計入營業外支出;被承擔方應按承擔方實際為其承擔的債務計人資本公積。將關聯方之間一方為另一方承擔的費用計入營業外支出,被承擔方按承擔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計入資本公積;而稅法是將承擔債務和費用的一方發生的費用視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看待,不得在稅前扣除,將被承擔債務和費用的一方所被支付的費用和債務視為獲得的捐贈收入,應計繳所得稅。此外,稅法還規定關聯企業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不得提取壞賬準備,也不得確認為壞賬;而會計制度規定,關聯方之間只是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可以部分計提壞賬準備,如發生損失也可以列支。
篇8:會計收入與所得稅收入差異<\/h2>
摘要:隨著新會計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繼頒布,兩者之間的差異也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內容。
在會計實務中,必須對這些差異進行充分認識,以確保企業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順利進行。
篇9:會計收入與所得稅收入差異<\/h2>
會計上的收入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 稅收上的收入則是稅收的稅基或稅源。
收入方面的差異主要表現在收入的含義和收入的確認兩個方面。
隨著新會計準則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繼頒布,兩者之間的差異也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內容。
在會計實務中,必須對這些差異進行充分認識,以確保企業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順利進行。
一、收入確認范圍上的差異
在收入確認范圍上,會計收入小于所得稅法收入,具體體現在:
會計收入。
其范圍只涉及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企業會計準則》中指出: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根據這一定義,會計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會計收入的范圍只涉及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而將在非日?;顒又行纬傻摹е滤姓邫嘁嬖黾?、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作為利得加以確認,比如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等。
因此,會計準則中“ 收入”為“ 狹義”上的收入。
但在計算會計利潤時,應從廣義的角度考慮收入,則要將“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納入計算的范圍。
正如基本會計準則第37條規定,會計利潤包括收入 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或損失等。
所得稅收入。
其范圍涉及所有經營活動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在《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雖然未對所得稅收入做出明確的定義,但規定了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原則、收入的形式、內容等。
所得稅法第6條采用列舉法明確了所得稅收入的內容。
其中,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屬于企業日?;顒又挟a生的經濟利益流入,與會計準則中的收入一致。
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則屬于非日?;顒又行纬傻慕洕媪魅?相當于會計準則中的“利得”。
但“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的其他收入,不形成會計準則中的利得。
另外,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5條中指出,所得稅收還包括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
由此可見,所得稅法中收入的范圍大于會計收入,除了包括會計收入之外,另外還包括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和利得。
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 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 則形成會計收入與所得稅法收入之間的永久性差異項目。
二、收入確認條件上的差異
會計收入更注重實質重于形式和謹慎性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以及收入的實質性的實現。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 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從上述確認條件可以看出,企業會計準則主要從實質重于形式和謹慎性的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出發, 注重收入的實質性的實現。
所得稅法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更注重收入的社會價值的實現。
以銷售貨物收入確認條件為例,所得稅收入應為:企業獲得已實現經濟利益或潛在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
各種勞務收入確認的確認條件應為: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交易中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計量。
企業的其他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
因此,對所得稅收入的確認主要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注重收入的社會價值的實現。
只要有利益流入企業或者企業能控制這種利益的流入,所得稅法就應該確認為收入。
三、在收入確認時間上的差異
會計準則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來確定收入的入賬時間。
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但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在收入確認時間上,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
所以,在多數情況下二者對收入確認時間的規定是相同的,但也有例外。
它們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確認時間上。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中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取得股權投資后,在被投資單位實現損益以及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均要按照投資單位應享受或分擔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
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一般情況下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由此可見,所得稅法上對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確認已偏離了權責發生制原則,更接近于收付實現制,但又不是純粹的收付實現制。
也就是說,稅法上不確認會計上按權益法核算的投資收益。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篇10:會計準則與茶葉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及協調論文<\/h2>
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在不斷的規范和完善中,促進了茶葉企業的會計工作的進步,使其逐漸與先進水平接軌。雖然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是其在核算所得稅時,出現了很多差異,對茶葉企業有較大的影響。針對這一情況,本文對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和制度進行了研究,分析了其與所得稅的差異,結合目前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的標準,對兩者的協調提出了改善建議。
1茶葉企業會計準則與所得稅的差異
茶葉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之間有很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因為兩者的價值取向和目標定位的不同。具體來說,茶葉企業會計準則是對會計工作進行約束,利用會計主體、政策和核算方式來實現這一目的,讓會計準則能夠準確地反映出茶葉企業的實際財務和經驗狀況以及資金流的動態,從而為茶葉企業的管理層及股東提供有效的利益參考信息和數據,幫助保護企業的經濟收益,有效控制風險。茶葉企業所得稅則是為了保護國家的利益,從而對茶葉企業進行約束的方式,所以茶葉企業與國家利益有一定的沖突。茶葉企業所得稅主要是保證企業的稅收能夠及時完整地繳納,從而保障國家的基本利益。由此可見,兩者之間的價值取向和目標是不同的,所以在具體實行的過程中會出現差異性,需要對兩者進行有效協調,才能讓茶葉企業健康穩定的發展。
2體現茶葉企業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差異方面
2.1會計基礎準則的差異茶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是茶葉企業會計有權對企業的會計進行核算、計量以及報告。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則沒有進行專門的條款規定,其核算時在權責發生的基礎之上的`。在特殊的條件下,茶葉企業的所得稅也應該特殊對待,根據具體的收付款的實際作為計算基礎。在計算的過程中要考慮實際的收支情況,并且確定收入的總額,從而計算所得稅。一旦總額確定,茶葉企業必須在有效的期限內進行納稅,不能僅以權責為基礎?;谶@些情況,茶葉企業的納稅人必須具備較強的納稅能力和實際支付能力,以便支付很多沒有實際入賬款項的稅款。如果茶葉企業的納稅人沒有較強的納稅能力,沒有足夠的現金流和支付能力,則在進行所得稅的繳納時,可以按照實際收付的情況進行所得稅的入庫,此時就會與會計權責發生差異。例如,茶葉企業僅收到一筆預付款,在項目沒有完成的情況下,會計并沒有將這筆預付款作為收入,所得稅則認為應該對預付款進行稅收。2.2會計計量屬性的差異茶葉企業會計準則中的核算方法和原則是不斷變化的過程,計量的屬性也多種多樣,根據會計信息質量的不同,有不同的變化。目前茶葉企業常見的五種會計計量屬性的方式有歷史成本、公允價值、現值、可變現凈值、重置成本。與茶葉企業會計準則不同,所得稅法則一直采用比較單一的計量屬性,并沒有根據不同的情況發生變化,導致形成了兩者之間的差異。例如,茶葉企業的所得稅可以通過某些特定的方式取得固定的資產,并且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進行相關所得稅的計算。茶葉企業的固定資產,則可以利用同類型合并的方式進行稅收的計算。茶葉企業的所得稅對會計準則中的可變性凈值和限制的計量屬性是不認可的,所以導致了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和所得稅之間出現了短暫性的差異,導致會計的利潤和所得稅之間出現分歧,增大了茶葉企業所得稅的計算難度。2.3會計準則政策選擇的差異茶葉企業在進行會計準則政策的選擇時,是依據具體的原則和會計處理方式來進行選擇的。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在很多方面還有較大的靈活性。例如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存貨的計算上,這些情況都會視具體情況而定,沒有具體的規定對其進行約束,導致折舊和存貨的計算方式多種多樣,并且與企業的利益掛鉤。根據茶葉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在進行折舊和存貨的計算時,是由最低年限限制的,但茶葉企業的固定資產在不斷的變化中,技術和產品也在不斷的進步,導致茶葉生產企業的產品不斷更新,很多設備折舊的程度和年限不確定。由此可見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比企業所得稅對這一方面的要求要松,導致兩者出現差異性。
3協調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是有協調的必要性的,兩者如果能夠很好的進行協調,對茶葉企業的發展是不言而喻的,相反如果協調不好兩者的關系,將會制約茶葉企業的發展。從會計改革的角度來看,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是越來越協調的趨勢,兩者是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的。如果兩者之間的差異過多,則會導致會計核算和所得稅的征收效率低下,出現過多的負擔,不利于兩者之間的發展。從兩者的目標來看,會計準則對茶葉企業的經濟活動起到了有效的監管和真實的反映,而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則是為了滿足國家的基本利益,兩者的目標看似不同,但是國家稅收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稅收是建立在客觀的基礎上的,所以兩者并不沖突。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可以真實地對企業的收入進行反映,同時也是所得稅法最基本的依據,所以兩者之間相互協調是非常有必要的。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之間的差異協調不僅非常有必要,而且具有很強的可行性。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具有同樣的地位,都可以認為是企業的規章制度,必須采取強制性的實施。兩者之間不能夠相互背離,否則會破壞兩者的規范性和權威性。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之間的協調并不是哪一方面一味的協調和退讓,而是相互從對方的角度進行理解和融合,這樣才能取得茶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只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茶企業的一切稅收行為都可以看成是合理的且必要的,因為企業永遠要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
4協調茶葉企業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差異的對策
4.1加強相關的制度和規定要想協調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之間的差異,必須加強相關的制度和規定,兩者取長補短,相互適應。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應該采納會計準則中合理有效的部分,完善相關的規定,從而更好地保護企業的利益,降低企業的風險,保護茶葉企業納稅人的利益。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則要避免違規操作,真實地反映企業的收益情況,保證所得稅法不會流失。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也應該充分的利用茶葉會計準則的相關信息,加強所得稅的準確度,提高茶葉企業所得稅法的征收效率。4.2確保兩者之間的指導思想一致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在不斷的改革中,所以加強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協調刻不容緩。在這一過程中,必須保持兩者的指導思想一致,兩者之間相互理解和滲透。稅收部門需要對會計準則加強學習,分析兩者之間的差異,完善稅收方式和手段。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也需要與所得稅法之間盡力協調,調整會計準則的相關內容,保持兩者的指導思想一致。在此過程中,會計準則需要減小計量方法的范圍,與所得稅法相互協調,尊重事實和原則,選擇可行的會計準則方式。4.3注重兩者變化出現的影響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相對比較穩定,而企業會計準則經常會出現變化,所以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在變化的過程中,要注意其對所得稅法的影響,從而更好地相互協調。根據茶葉企業的所得稅法和會計準則的差異,增設所得稅的調整項目,有效防止企業的所得稅出現偏差。在國家基本稅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適當考慮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為茶葉企業的會計準則進行適當的調整,保護茶葉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取得更好的效益。兩者之間要想相互協調,必須進行有效的溝通,相互理解和配合,才能達到更好的協調效果。
綜上所述,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之間的差異是由于其目標和價值不同形成的,要想茶葉企業得到良好的發展,兩者之間必須相互協調。茶葉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協調是非常有必要并且可行的,在協調的過程中可以加強其制度和規范,保持其思想和精神一致,注意兩者變化產生的影響,從而相互理解,有效溝通,達到良好的協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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