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擔保合同(合集12篇)
發表時間:2022-07-18動產抵押擔保合同(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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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的依據乙方與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支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用于經營的部份庫存____________(包括雙方協商指定的經營門店部份庫存____________等)、按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重量和市場參考價格__________________,折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金額(乙方設定____________庫存量按市場參考價格折算后不得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貸款額度)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甲、乙雙方協商后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為:____________(kg)公斤;市場目前參考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元/kg;
第二條 擔保物的狀況乙方是從事經營____________加工型公司。
第三條 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范圍之內。
包括:
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
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經營庫存量不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F、抵押財產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G、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和設定的____________庫存數量進行監督檢查(每月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并上報____________庫存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獨立性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負責人:
單位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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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債務人(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于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為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甲方將其現有的所有______動產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范圍,本合同抵押期限為__年,從____年至______年。
1.2抵押財產詳見本合同附件:動產抵押物清單
第二條抵押財產的占有和控制
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抵押物歸甲方所有,在占有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維護抵押財產,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乙方有權檢查抵押財產的管理情況。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確定:
3.1 、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償還義務的;
3.2根據主合同,主合同債權人聲明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
3.3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
3.4甲方的業務合并;
3.5甲方違反本合同惡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3.6、本合同提及的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
3.7其他嚴重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
第四條抵押財產確定后,乙方有權優先獲得甲方當時所擁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類別范圍內的全部財產的補償,乙方有權對上述全部財產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乙方根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財產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取得的款項,其債權按以下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成本;
(二)損害賠償。
(三)違約金。
(4)復利;
(5)罰息;
(6)利息;
(7)委托人。乙方有權更改上述訂單。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具有足夠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7.2甲方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并完全生效。甲方簽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會與其現行的公司章程和內部規章制度或對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和其他文件相沖突;
7.甲方保證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人或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7.4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受任何限制或不會造成任何違法情況,其抵押擔保是自愿和真實的;
7.5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在抵押前未出租,或已出租但已書面通知乙方;
7.6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產權或使用權及其他有效文件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7.甲方應承擔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期間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財產保險、評估、估價、登記、過戶等費用;
7.8、抵押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任何第三人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采取措施避免侵權;
7.9、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債權全部清償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抵押;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處分抵押財產并清償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后,如有剩余,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8.2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清償后,乙方應協助甲方注銷抵押登記。乙方保留該抵押財產的產權或使用權的,應返還給甲方
8.3乙方有權進入抵押財產,對抵押財產進行勘驗、檢查和詢問;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_元整)。
第十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共同到甲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11條爭端的解決
甲、乙雙方關于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____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12條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抵押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動產抵押物清單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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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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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是指,借款人為獲得貸款而將其擁有的不動產、動產等財產權利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一種合同。該合同具有擔保性、抵押性、民事法律性和契約性。抵押物的種類有房屋、土地、機器設備、股權等,借款人將其財產權抵押給貸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借款人需要按照協議還款,如果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貸款人可通過合法途徑使用抵押物來彌補損失或追回欠款。本文將從抵押擔保合同的起草、簽訂、執行以及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探討。一、抵押擔保合同的起草
抵押擔保合同的起草是關鍵的一步,合同內容應該準確明確,以確保借貸雙方的權益和義務。通常,抵押擔保合同應包含以下內容:
1. 合同的名稱:抵押擔保合同。
2. 合同的當事人: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3. 抵押物的種類和數量:借款人需要提供擔保的物品種類和數量,同時應明確物品的具體情況和估價。
4. 抵押擔保的范圍:借款人抵押擔保的財產范圍應該明確。
5. 貸款金額:借款人需要獲得的貸款金額。
6.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方法:需要明確利率的數額和計算方法,以及計息的期限和方式。
7. 還款方式和期限:還款方式可以是按月還款或一次性還款,還款期限應明確。
8. 合同的簽署日期和地點:借貸雙方簽署合同的日期和地點應該明確。
二、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
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是借款人獲得貸款的前提,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核對合同條款:借款人簽訂合同前應仔細核對每項內容,包括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期限等。如果有不明確的地方需要咨詢專業人士。
2. 關注利率:借款人應該明確自己需要支付的利率和計算方法,以免造成財務上的負擔。
3. 檢查抵押物情況:借款人應該對抵押物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抵押物的價值與抵押金額相當,對抵押物進行鑒定。
4. 確保真實性:借款人應該提供真實的信息和證明文件,以便貸款人對其進行審查。
5. 保留副本: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該保留原始合同和副本,以避免未來的糾紛。
三、抵押擔保合同的執行
抵押擔保合同的執行是指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償還貸款。合同期限屆滿時,借款人應該主動與貸款人聯系,確保完成還款并收回抵押物。
1. 按期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期還款,沒有額外還款的情況下,還款應該準確到期。
2. 失信處理:如果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貸款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處理,包括收回抵押物等。
3. 強制執行:如果借款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行借款人還款義務。
四、抵押擔保合同的注意事項
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可能涉及到大量的資金,因此需要借款人和貸款人注意以下事項:
1. 需要保持謹慎:在簽訂合同前,借款人應該進行充分的調查,確保貸款方具有信譽與實力。
2. 遵從法律法規:合同簽訂過程中要遵從國家的法律和規定,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
3. 保持透明: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信息和證明文件需要真實準確,如果有疑問應主動提供更多信息。
4. 確保合同的權益: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需要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
總之,抵押擔保合同作為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合同,是保證借款安全和貸款安全的一種重要方式。借款人與貸款人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簽訂合同,并按照協議要求履行借貸行為,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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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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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 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 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著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介紹房屋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范圍_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
第三條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
第四條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約定期限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
雙方簽字蓋章。
以上就是不動產抵押合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動產抵押擔保合同 ?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后,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托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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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匯票貼現□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捌谙迣脻M”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霸摀N餀唷敝競鶆杖藶橹骱贤椣聜鶛嗵峁┪锏膿K纬傻膿N餀?。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抵押權人確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2.2.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動產抵押擔保合同 ?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
財產b: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 動產抵押擔保合同 ?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乙方提供的房地產抵押擔保的主要債權為______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物。乙方愿意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的房產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同。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財產。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財產,重新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財產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甲方負責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并辦理抵押財產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登記費由雙方平均承擔。
第六條因履行本抵押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動產抵押擔保合同 ?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為保證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為房地產抵押擔保提供的主債權為人民幣10000.00元,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意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的房產。______.
第三條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財產。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財產,重新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財產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甲方負責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并辦理抵押財產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登記費由雙方平均承擔。
第六條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抵押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動產抵押擔保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出質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的財產質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反擔保的依據
乙方與銀行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元人民幣。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包括運輸車輛、攪拌機、電腦等)、飼養的牛以及其他產品及半成品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
第二條擔保物的狀況
乙方是從事肉牛飼養及農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現有肉牛頭,機器設備。
第三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范圍之內。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
第四條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五條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飼養的牛不足頭,或總價值不足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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