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污染應急預案(匯編十三篇)
發表時間:2022-06-26空調污染應急預案(匯編十三篇)。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一】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學校行政一班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突發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抗污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報警:110、120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通訊組:xx
安全保衛組:xx
人員疏散組:xx
后勤組:xx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污染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災害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升廣大師生防災救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響應
(一)正??篂木葹墓ぷ?/p>
在每年春季開學初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環境污染的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災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突發污染、臨災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布進入臨災預報期,布置防污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處于臨災應急狀態,做好準備工作。學校要采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污染事件的情況和實情,提出救援請示,并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抗污應急狀態后,抗災救災領導小組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并依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對象,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準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設備,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并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次生災害爆發區認真監護,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應急終止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范圍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環境污染后,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事故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污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災后滋生其他災害、二次污染。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污染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執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七、附則
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學??刮劬葹念I導機構,要依法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后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的目的
為做好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對飲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對國家財產、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損失。
第三條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四條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協調配合。
第五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鎮區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本預案適用于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報、預警、處置、善后等工作。
污染事故主要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飲用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導致腹瀉病、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價鉻、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引發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蓄意投毒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成立江塘鄉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鄉長李宗青
副總指揮:鄉分管負責人袁金毛
鄉環保負責人殷章林
成員單位:鄉財政所王永華
鄉衛生院朋禮智
鄉應急辦查全華
鄉公安派出所陽前鋒
鄉環保所石嵐芳
鄉水利站劉躍東
鄉自來水廠韋正平
第七條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政府,辦公室主任由環保負責人兼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按照鄉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
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統一指揮事件現場的求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2)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發布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和處置命令,啟動相關預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負責指揮、調度以及調動警力、民兵及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封閉和對交通實行管制等強制措施。
第八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鄉公安派出所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負責對事件涉嫌犯罪的偵查、鑒定、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等工作,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確保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目的地。
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鄉財政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鄉水利站配合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鄉衛生院負責組織協調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鄉環保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原因的調查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以及飲用水源水質的監測工作。
自來水廠負責調度和保障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當地群眾的飲用水供應工作。
第九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鄉環境監察、衛生防疫部門和自來水廠組成。
第三章預報和預警
第十條預報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對周邊環境、自然災害、污染源綜合巡查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1)自來水廠加強對水源保護區的巡查,嚴格做好入廠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鄉環保所要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地表水及上游點源、面源污染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飲用水源水質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并報告飲用水源水質發展趨勢和污染物變化情況,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鄉衛生院要加強督察,并建立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加強應急檢驗能力;
(4)鄉環保會同相關部門一起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適當位置,逐步建立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對水源污染事件進行預報。
第十一條預警分類
根據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蘭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第十二條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1)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有人員因此死亡或大批人員中毒現象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鎮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人員中毒或大批人員感覺不適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3)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有部分人感覺身體不適,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4)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水源不能飲用,使鎮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報告
(1)報告方式:事發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報告內容: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報告可采取電話、傳真、人員直接報告等形式。
(3)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對事件情況進行甄別、核實。并立即向鄉政府報告,并根據鄉政府的指令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主要負責人和值班電話要24小時暢通,保證能隨時聯系。
第十五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并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由鄉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
第十七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應急響應程序
鄉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并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后,應急指揮部要盡快組織實施,并成立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鄉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鄉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對口上報相關部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鄉政府和相關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并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太湖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九條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一)分析查找原因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二)編制總結報告
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須于10個工作日內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
涉及飲用水源地一般環境事件和較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組織、邀請有關專業人員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地特大、重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逐級上報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會同上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二十條鄉政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二十一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后,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三】
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時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削減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頻次,保障公 眾健康。
1.2 編制依據
1.2.1 國家及環境保護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環發〔2013〕104號)、《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2013〕106號)、《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關于統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函》(環辦應急函〔2016〕225號)、《關于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函》(環辦應急函〔2016〕1260號)。
1.2.2 我市相關文件
《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13〕3號)、《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津政
發〔2013〕35號)。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天津市行政區域內發生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和應急響應。
本預案所稱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空氣質量指數(AQI)級別達到五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1.4 預案體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政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各區縣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及重點排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組織機構構成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環保局局長擔任。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建立預警應急指揮系統,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市環保局,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為專職人員。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適時修訂《天津市重污染天 氣應急預案》,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發布實施;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應對重污染天氣相關工作;組織對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保障預案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應急保障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由應急指揮部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2.3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職責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編修應急保障預案及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并按規定時間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在啟動Ⅲ級、Ⅱ級、Ⅰ級響應期間,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按要求做好應急響應
各環節的工作記錄和臺賬,每日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信息,預警解除3日內將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以書面形式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市環保局: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本市空氣環境質量監測、重污染天氣預警,并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對重點排污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保障預案限產限排等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和檢查。
(2)市氣象局: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氣象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及時提供重污染天氣氣象預報信息,與市環保局等部門對預警信息進行會商,積極開展人工干預方式緩解大氣污染程度的試驗研究。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電力行業重點排污企業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4)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非電力行業重點排污企業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5)市建委:負責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單;編修重污染天氣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6)市國土房管局:負責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單;編修重污染天氣拆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7)市水務局:負責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單;編修重污染天氣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8)市市容園林委: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道路保潔、園林綠化工程、市容環境整治工程等揚塵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9)市綜合執法局: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嚴格控制道路撒漏等與市容環境整治相關的大氣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10)市農委: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秸稈綜合利用等與環境整治相關的大氣污染控制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11)市公安交管局: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12)市交通運輸委:負責定期更新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單;編修重污染天氣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運力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13)市教委:負責編修市教育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
(14)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編修市衛生計生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組織醫療機構做好敏感人群醫療救治,開展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相關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15)市政府新聞辦:負責編修重污染天氣新聞信息發布應急保障預案,并組織落實;協調本市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等媒體及“天津發布”微博門戶,做好宣傳、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16)各區縣人民政府:成立本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編修并實施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落實市級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保障預案的各項任
務、措施,并將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
2.4 專家組及其職責
根據我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實際,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業務咨詢、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預警
3.1 預警的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四級,紅色為最高級別。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藍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時。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
3.2 預警的發布
3.2.1 監測預警
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聯合組織開展本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工作。市環保局負責本市空氣污染物的監測預警及動態趨勢分析;市氣象局負責本市空氣污染氣象條件等級預報和大霧、霾、沙塵暴天氣監測預警。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1)藍色預警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預警信息通過市環保局政務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平臺和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臺等渠道向社會進行提示。
(2)黃色、橙色預警經市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批準,紅色預警經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批準,預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布:
一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文件傳真的方式向市政府應急辦、15個成員單位和16個區縣人民政府發布預警信息。各責任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接到預警信息后,根據預警級別,立即通知管轄范圍內的各單位及工業企業、各類施工工地、學校及幼兒園、機動車車主及駕駛員等啟動(調整或終止)應急響應。
二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手機短信向各責任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同志及聯絡員發布預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聞辦通過本市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等媒體及“天津發布”微博門戶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3 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解除
預測AQI日均值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解除或調整為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同啟動程序一致。藍色預警不設立解除審批條件。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四級響應。
(1)當發布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
(2)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3)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4)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4.2 響應的啟動
預警信息一經發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各自應急保障預案和實施方案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迅速組織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對于機動車限行、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措施的執行起始時間按照當次預警發布通知的具體規定執行。應急指揮部建立協調機制,在Ⅰ級響應時召開協調會議,在Ⅱ級或Ⅲ級響應時適時召開協調會議,對應急工作進行部署。
此外,在國家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啟動實施Ⅲ級及以上響應措施或其他臨時應急減排措施。
當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時,在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的同時,可根據我市污染特征及專家組會商意見,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實施針對性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應急實效。
4.3 響應措施
4.3.1 Ⅳ級響應措施
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祭祀燒紙等行為。倡導工廠、工地等有關單位積極采取措施,減少工業和揚塵污染的排放。
4.3.2 Ⅲ級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措施:
(1)重點排污工業企業中除已達到燃氣排放標準的燃煤設施外,其余燃煤設施全部采取限產、加強管理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減20%或達到燃氣排放標準。
(2)一般污染排放企業采取使用低硫優質煤、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壓縮生產負荷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控制在現行排放標準限值的80%以下,不能達到要求的,一律停產。
(3)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市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站內堆放的散體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6)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各區主要道路在日常機掃水洗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水洗和保潔作業頻次。對于可機掃水洗道路,在非冰凍期內每日大水量沖洗2至3次,在冰凍期內增加吸掃作業頻次。
(7)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8)中心城區道路(含外環線)全天實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貨車限行管理(承擔民生保障及急救、搶險等任務的除外)。
4.3.3 Ⅱ級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措施:
(1)重點排污工業企業中除已達到燃氣排放標準的燃煤設施外,其余燃煤設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比例各增加至30%或達到燃氣排放標準。
(2)一般污染排放企業采取使用低硫優質煤、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壓縮生產負荷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降低至現行排放標準限值的70%以下,不能達到要求的,一律停產。
(3)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各區主要道路在日常機掃水洗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水洗和保潔作業頻次。對于可機掃水洗道路,在非冰凍期內每日大水量沖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凍期內增加吸掃作業頻次。
4.3.4 Ⅰ級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措施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產活動。
(2)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機動車(含外埠車輛)單雙號行駛。
(3)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各區主要道路在日常機掃水洗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水洗和保潔作業頻次。對于可機掃水洗道路,在非冰凍期內持續進行機掃、沖洗和灑水作業;在冰凍期內增加吸掃作業頻次。
(4)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
(5)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
(6)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
4.4 響應措施的監督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全市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抽查檢查,市政府督查室協助做好此項工作。自預警信息發布后24小時起對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檢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轄區、本行業具體應急措施的落實,并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7:00前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響應落實情況。
4.5 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通知采取響應措施的單位終止響應??偨Y評估
響應終止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響應過程和響應措施效果進行總結、評估,并公開應對情況及評估結論。監督管理
6.1 公眾宣傳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冊、刊物、宣傳畫等手段,廣泛宣傳針對重污染天氣的各項應急法律、法規,積極向群眾宣傳重污染天氣的健康防護常識和技能。
6.2 應急演練
適時組織應急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預案和實施方案。
6.3 應急培訓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培訓,增強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思想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
6.4 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問題導致應急措施未有效落實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附則
本預案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5〕91號)同時廢止。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四】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預防溺水預案。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加強預防教育宣傳、要求學生重點做到以下幾點:
(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渦、被水草纏住等。萬一發生了這些情況,應當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1.遇到意外要沉著鎮靜,不要驚慌,應當一面呼喚他人相助,一面設法自救。
2.游泳發生抽筋時,如果離岸很近,應立即出水,到岸上進行按摩;如果離岸較遠,可以采取仰游姿勢,仰浮在水面上盡量對抽筋的肢體進行牽引、按摩,以求緩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見效,就應盡量利用未抽筋的肢體劃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應以仰泳的姿勢從原路游回。萬一被水草纏住,不要亂蹦亂蹬,應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劃水,一手解開水草,然后仰泳從原路游回。
4.游泳時陷入漩渦,可以吸氣后潛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渦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時如果出現體力不支、過度疲勞的情況,應停止游動,仰浮在水面上恢復體力,待體力恢復后及時返回岸上。
6.在到達溪流之前一定要預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時要結伴以便互相照顧。
7.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警告標語之水域處,千萬不可下水戲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川等游泳、戲水,以免發生危險。
9.身心情況欠佳時,如疲倦、飽食、饑餓、生病、情緒不好以及酗酒后均不宜戲水。
10.不明溪流地形或水深處均不宜跳水。
11.潛水技術欠佳者,不可冒然潛入深水,以免生命危險。
12.從事任何水上活動時,均應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3.不穿著牛仔褲或長褲下水。
14.如果看見有人溺水,要大聲呼救。未熟練救生技術者,不要妄自赴救。
(二)水中自救與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發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兩個原因:
1.驚恐慌張:人于身歷險境時,會因緊張而導致肌肉收縮、身體僵硬,而致活動力降低。
2.體力耗竭:不斷之掙扎,將體力耗盡,減少生存之機會。
自救方法:發生溺水事件時,必須鎮定冷靜,了解自己所處環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邊物來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則為:保持體力,以最少體力而在水中維持最長時間。為達此要求,必須緩和呼吸頻率,放松肌肉,并減緩動作。
水中求生基本原則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體,使身體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識
1.池邊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2.池邊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邊受傷。
3.池邊嚴禁跳水,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4.戲水時,不可將他人壓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嗆水而窒息。
5.水中活動時,已感有寒意時,或將有抽筋現象時,應登岸休息。
6.若發現有人溺水時,即刻發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打110請求支持,如果自己沒有學過水上救生,不可冒然下水施救。
7.若在水中發現自己體力不足,無法游回池邊時,應立即舉手求救,或大聲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四)防溺水知識
1.不要私自在河邊、湖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中小學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并帶好救生圈。
3.嚴禁中小學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為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的很松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伙去劃船。
5.到公園或湖上劃船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時,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保持鎮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能輕率跳水。
7.如果出現有人溺水,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
8.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應吸足氣,拍打著水,大聲的呼喊,岸上的人應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長樹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拋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沒有大人來救援,岸上的人應一邊呼喊一邊馬上脫掉衣服、皮帶并把它們接起來拋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當有人來救助的時候應該身體放松、讓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當自己特別心愛的東西,掉入水中時不要急著去撈,而應找大人來幫忙。
三、日常管理
1.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
2.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須嚴格檢查船只的證照和安全性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學校要印發《告家長書》,通過家庭訪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四、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序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聯合校、區教育管理中心、區公安。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時,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要向上級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了,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處置原則
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等,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五、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五】
1 總則
1.1 編制目 的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 提高我公司全體員工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 預警和應對能力, 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最大限度降低對大氣的污染, 維護社會穩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保護環境, 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 可持續發展, 制訂本方案。
1.2 編制依據
1.2.1 法律法規、 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00.01)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 號);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17 號)(2011.05);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 33 號;
(8)《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
1.2.2 標準、 技術規范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3)《 環 境空 氣 質 量 指 數( AQI) 技術規定( 試行)》(HJ633-2012)。
1.3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 于我公司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及區域外發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 預防為主。 加強對公司粉塵監測、 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氣事件風險防范體系, 積極預防、 及時控制、 消除隱患, 提高重污染天氣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2) 堅持屬地管理, 統一領導。 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實行“公司統一領導指揮, 各部門積極參與和具體負責”的原則, 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 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3) 堅持加強預警, 提前響應。 積極做好空氣環境和氣象條件的應對, 及時準確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 做好重污染天氣事件預測預報工作, 做到及時、 快速和有效應對;
(4) 堅持部門聯動, 全員參與。 建立公司統一領導, 部門協調聯動, 職工廣泛參與工作機制, 最大限度減少空氣重污染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2 組織指揮
2.1 組織機構
根據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及北城街道環境保護辦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 主要職責: 負責統一組織、 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組長: 總經理張x擔任
副組長: 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辦公室主任孫x擔任。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境保護的孫x擔任。 地點設置在公司辦公室, 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日常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領導小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氣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
3 監測與預警
3.1 污染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 分級方法, 空氣質量指數(AQI)在 201—300 之間 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間為嚴重污染。 依據空氣質量預報, 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 將空氣重污染分為 4 個預警級別, 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IV 級) 預警、 黃色(III 級) 預警、 橙色(II 級) 預警、 紅色(I 級) 預警。 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預警級別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預警。
1、 藍色(IV 級) 預警:
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200<(AQI) 環境質量指數<500 時;
2、 黃色(I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 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3、 橙色(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3)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橙色(II 級) 預警時。
4、 紅色(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3) 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紅色(I 級) 預警時。
4 應急響應措施
1 藍色(IV 級) 應急措施
(1)確保三分之一的員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 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 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 公司內灑水降塵頻次為 2 次/天, 加強噴丸、 拋丸煙塵處理;
(4) 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 減少廠內交通揚塵污染;
(5) 生產車間控制污染工序生產, 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2 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藍色(IV 級) 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4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建議員工盡量減少能源消耗, 空調冬季調低 2-4 攝氏度、 夏季溫度調高 2-4 攝氏度;
(3) 減少一半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2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2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對廠區內地面灑水的頻次增加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燒, 對渣土進行覆蓋。
3 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8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停止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3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3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4 紅色(Ⅰ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嚴格禁止員工駕駛機動車上下班;
(2)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5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5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3)市場營銷部不安排物流公司進行貨物發放。
5 應急終止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接收到上級主管部門發送的重污染天氣解除預警通知的同時終止應急響應。
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 領導小組確認了 終止時間, 并報總經理批準。
(2) 經總經理批準后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并及時向全公司公布。
6 總結評估
1 重污染天氣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由各部門負責人等組織實施應急的總結評價工作。
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公司對在應急響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 獎勵;
對在應急事件的預防、 報告、 調查、 控制和應急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 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或者失職、 瀆職, 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依法給予批評和罰款處分。
7 預案管理
(1) 預案宣傳。
安全環保部應充分利用報刊欄, 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 法規和預防、 避險、 自救、 互救常識的宣傳, 及時、 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 正確引導輿論。
(2) 預案培訓。
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 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 制定培訓計劃, 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 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3) 預案演練。
最經經常出現重污染天氣, 安全環保部可以把實際執行預案的情況作為演練, 演練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4) 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 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二、 依據的法律、 行政法規、 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經采納的員工意見認為應當修訂的內容和方法等其他情況。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六】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安全隱患的監測、監控,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實施統一領導,分級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部門配合、上下聯動、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應急工作機制。
實行分類管理,科學處置。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實施應急處置,采取相對應的措施處理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
執行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發揮現有專業及社會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2.1.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岳陽軍分區副司令員、岳陽武警支隊支隊長、市環保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工業經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陽海事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鐵山管理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市通信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分管監察、監測工作的副局長、分管污染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自然保護科、規劃財務科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市環境監察支隊隊長、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污染管理科科長、自然保護科科長、法制宣教科科長、核與輻射監管站站長、市應急辦主任、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市環境監測中心、市核與輻射監管站、相關縣、市、區監測站有關人員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指揮、協調、指導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決定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機制,組織制訂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負責環境應急宣教工作,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承擔國家環??偩?、省環保局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制訂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預測和監測系統;開展應急處置和現場監測的人員培訓,組織預案演練活動;承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環保局:建立健全反應快速、保障協調的應急機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提供應急處置現場污染物分析監測、放射源處置的技術支持。
岳陽武警支隊:協助公安局做好現場警戒、保安、搶險與疏散等工作。
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隊):組織協調火災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對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負責對現場的火災滅火與泄漏控制,或可能導致火災或泄漏的隱患處置。
市安監局:配合擬制因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應急處置預案,參與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
市民政局:儲備、管理和調配救濟物質,負責受害群眾的生活救濟。
市交通局:協調長江流域以外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負責長江流域以外的船舶、港口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市建設局:負責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供水系統環衛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城市供氣系統暢通。
市衛生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醫療救治,組織協調衛生防疫工作,為事發地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市水務局:配合擬制市重點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市重點流域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對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遭受污染威脅物種的保護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運行經費。
3.1.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應對市內外環境信息、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3.1.2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和統計分析等工作。
3.1.3環保部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輻射環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交通和海事部門負責水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環保部門會同安監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
3.1.4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將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報告給市人民政府及國家環??偩?、省環保局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3.2.1市環保局開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組織對產生、貯存、運輸和銷毀的廢棄化學品及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環境污染源的產生原由、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等;負責全市環境應急信息、指揮系統的研究、開發與建設,組織研制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件。
3.2.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2.3進入預警狀況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發布預警信息。
⑵疏散、轉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⑶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況,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及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⑷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⑸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到位。
3.3.1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本級突發環境事件預警支持體系,逐步形成全市兩級環境預警監測、信息收集與傳遞、預警發布、應急指揮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網絡。
3.3.2市環保局建立全市重點污染源排放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區域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和輻射事件預警信息系統;交通和海事部門建立船舶污染事件應急設備庫和船舶污染快速反應系統。
3.3.3市環保局建立市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環境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周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和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3.4市環保局建立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按照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分別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級別,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藍色預警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布,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橙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發布,紅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發布。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環境事件分為一般環境事件(Ⅳ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四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污染;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市、區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突發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的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件。
⑴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市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情況,并提供技術支持。
(1)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市人民政府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省環境應急指揮部、省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情況。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準備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必要時,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并為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⑴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通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⑷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⑴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通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⑷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環保局和國家環??偩謭蟾嫱话l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對不能有效處置或者影響毗鄰省、市州、縣的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單位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開展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省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成員單位;發生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的,可直接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環??偩帧?/p>
突發環境事件確認部門、單位,在確認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省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成員單位,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環境事件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及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單位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其中,核與輻射事件的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各部門、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換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執行。
⑴突發環境事件的傷亡、失蹤和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環境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港澳臺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由省人民政府提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報請港澳辦、臺辦和外交部啟動相應預案。
⑵需要國際社會援助時,由省人民政府提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報請外交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國際機構、事項內容、時機等,由外交部聯系,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由指定機構向國際社會發出呼吁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所在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及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接到突發環境事件通報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應視情況及時通知本轄區有關部門、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情況。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及其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可能受到影響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環境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再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污染程度和事件等級,作出科學預測和判斷,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主動地向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應急救援基礎資料,環保、氣象、交通、水務等部門、單位應及時提供事發前后的有關數據資料,供應急處置參考。
⑴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工作,協調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并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疏散、轉移群眾返回時間;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⑵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啟動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本單位應急資源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送應急處置信息。
4.5.1市環保局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并指導和協助各地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⑴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初期,根據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進行監測,并隨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⑵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及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依據。
4.5.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⑴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遭受污染威脅的人員。
⑵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轉移污染源,盡快終止污染源擴散;及時發布污染物擴散可能影響的區域和重要基礎設施等信息;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和生產設備,防止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⑶環境應急監測機構迅速進入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確定現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范圍,劃定污染區域,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數據和污染趨勢評估意見。
⑷啟動應急物資和設備,提供生活必需品、臨時避難場所,盡力搶修被污染或損害的供水、供氣、供電、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
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特點,配備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處置現場的有關規定。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和環境事件特點等,告知群眾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定群眾疏散、轉移方式,指定有關部門、單位組織群眾安全疏散、轉移;在事發地安全邊界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新聞辦,按照《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統一對外,進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宣告應急結束:
⑴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⑵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清除,無繼發可能。
⑷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⑸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保持在盡量低的水平。
⑴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結束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應急指揮部批準。
⑵現場應急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⑶應急狀態結束后,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相應人民政府指令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應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安置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害范圍及程度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各類社會團體、個人及國外機構的捐贈資金和物資,由市有關募捐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與監督。
市人民政府鼓勵各類保險機構開展環境保險。環境事件發生后,各保險機構深入事件發生地開展查勘理賠工作。
5.3.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對每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予以總結,并作出科學評價,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局。
5.3.2市環保局對全市環保系統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進行考評。
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完善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市通信、郵政部門負責通信與信息線路維護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各級環境應急相關專業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發揮現有應急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污染源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現場處置能力。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市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基層環境應急隊伍的能力建設,培養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力量;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大中型冶金、化工等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的業務培訓。
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由市財政局按照《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給予安排和撥付。
7.1.1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提高公民的防范能力。
7.1.2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1.3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活動,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環保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環境事件: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府安定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環境應急:指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根據情況變化,由市環保局進行修訂和完善。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七】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對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性環境事件對工作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使用在本院區域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由院長、主管業務、環保的副院長及院辦、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保衛科、總務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組成,下設應急辦公室(設置在院辦)總體負責應急工作,并由總務科、器材科協助。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張帆院長
副組長:劉志杰副院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李歆
成員:李維香、劉斌、湯洪順、徐新臨、李宗波、劉慶緒、張國楨、孫力、單軍、閆麗霞、楊洪、馬起艷
(二)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示,組織救援工作。
2、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的報送。
3、保衛科: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工作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5、器材科、總務科: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6、信息科:負責網絡信息的暢通及大屏幕的宣傳工作。
7、其他工作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工作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預案體系及響應報告
(一)信息的監測與報告:
1、信息的監測:指揮領導小組的成員根據各自職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負責醫院區域環境事件的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報告: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遇有突發性環境事件隱患及特殊情況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在收到各相關部門上報的信息后立即匯總,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各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或經群眾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等其他途徑得到的重大環境事件隱患,必須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對重大環境事件隱患,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發現后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各部門應在上報信息的同時,指派有關工作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源頭進行控制,以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
(三)預警支持系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其職責范圍,建立信息員制度,負責日常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歸類建檔工作,保障信息的傳遞高效快捷。
(四)預警發布: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醫院區域內環境的預警,由應急辦公室發布。
(五)響應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報告環境事件,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2)對群眾舉報的突發性環境事件,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的,由接報部門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
(3)發生環境事件,應當自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對污染事態進行控制,報告中應明確表述出事發生的地點、時間、類型及初步預測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處理進程等,做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2、響應程序
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件的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召集小組各部門成員趕赴現場,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原因、工作人員傷亡情況,涉及或影響的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的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理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隨時報告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情況。
(六)信息發布與通報
1、信息發布:
應急辦公室及時、準確、全面發布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要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2、事件通報:
應急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通報環境事件的情況,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七)指揮與協商:
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開始運轉,組織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應急處理工作人員,設備及物資及時到達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八)應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根據危害程度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盡快弄清事件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將綜合情況匯總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區應急救援辦公室。
1、 封鎖事件現場。嚴禁一切無關工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件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工作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件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件的技術特點和事件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工作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工作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員的傷亡,減少事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件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環保部門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危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件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件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件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信息發布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影響、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發布的原則、內容以及審查程序,由信息宣傳組發布。
(十)應急結束
應急領導指揮小組根據事件處理和控制情況,宣布結束應急狀態。
(十一)善后處置
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做好受影響區域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有關部門盡快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員安置、補償,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產生的污染物進行認真收集、清理。
(十二)環境事件災害調查評估
應急就援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事件災害調查隊伍。調查工作人員由相關技術及管理工作人員組成。
災害發生后,調查隊伍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受災程度、災害過程有關環境保護資料等;聽取有關部門對預防和減輕環境事件所造成災害的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并寫出清查報告。
(十三)獎勵與責任
1、對環境事件災害應急行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 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3、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積極主動地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四、應急培訓及應急演練
(一)應急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通過培訓提高醫務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養一支訓練有素、作風優良的應急救援隊伍,使應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滿意,令社會滿意。
2、培訓方法:通過院內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3、培訓內容: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科對在崗、在職的醫護工作人員進行急救技能和護理急救技術的培訓以及六部洗手法、職業暴露等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衛科對全院在崗工作人員進行消費安全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二)考核計劃:
1、醫政科對全體醫生進行考核;
2、護理部對全體護理工作人員考核;
3、保衛科對全員消防知識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員傳染病知識的考核。
五、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八】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在校內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學活動的進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訂本預案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部門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區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凡屬校園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具體包括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指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10000元內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5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沖突;
四、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10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三、人群發生中毒癥狀,致人死亡或者重傷;
四、因環境污染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對校區裝修改選、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教育教學活動、生活的事故;
8貨物嚴重輻射。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二、各校區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三、人員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數人以上;
四、因環境污染使本校區不能正常教育教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成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負責環保工作的總務處主任;
成員:校辦公室、總務處、政教處、校醫。
(二)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和信息,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設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統一調度各校區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區、市及其它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二、組長職責
負責批準啟動本預案,有權調動本校區一切力量,全面負責突出環境事故應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再分設現場工作組,指定負責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副組長職責
協助組長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領導工作,組長不在時,全權負責現場應急的組織工作。
四、成員職責
校辦主任:協助各校區領導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救援處理、事故上報、對外發布信息和安撫、穩定等相關工作;
總務處主管:協調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協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校醫:負責組織實施中毒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的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情況;
四、事故報警
發生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的災難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及校辦公室或有關單位報警。
一、撥警電話:辦公室:xxxxxxxxx,校長:xxxx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二、報警的內容:環境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事故的校區名稱,報告人的姓名、職務;接受報告的時間,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三、進行受理登記
應急處理程序
(一)辦公室接到環境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親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確認;
(二)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并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盡快趕到現場;
(三)到現場后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序做出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一、督促發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組織立即采取減輕或消除污染或破壞的措施,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二、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必要時疏散周圍群眾,避免人身死亡;
三、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按事故類別組成不同的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調查;
四、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盡快完成初步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五、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環境事故的全面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確定賠償金額和進行行政處罰事故處理報告;
六、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損害事故,辦公室應及時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損害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五、事故報告程序
一、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鎮環保局確認;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確認;
三、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速報:從事故發生后起,48小時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速報的內容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捕殺和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等初步情況;
(2)確報:在查清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后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六、法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事故報告職責,隱瞞、續報謊報的;
二、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臨陣逃脫職守的;
3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的;
四、妨礙應急工作的;
五、應急措施處置嚴重失誤的;
六、在應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發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東莞學校應急預案附則:
一、本預案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九】
一、指導思想:
目的:為了加強對于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氣進行緊急預防和快速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安全,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維護學校穩定局面,保證教學有序進行,根據上級環保部門有關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與有關要求,規范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行為,針對空氣污染等突發事件采取科學合理有效對策,降低突發事件對我校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傷害,制定本應急預案。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地區發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中,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霧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各班主任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對重污染天氣處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級應急管理體制。
三、組織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全體教師為成員的防控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校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
四、應急處置
建立應對重污染天氣的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工作。
1)預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級相關部門發布的相應預警后,按要求開立即展工作。校內可采取廣播網絡等方式及時向老師和學生公布空氣預警信息。
2)預警分級及措施:
根據每日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實時空氣質量指數AQI)采取相應措施,響應分級:按照重污染天氣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空氣污染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
(一)Ⅲ級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數≤300,指導師生在上學上班途中做好防護措施;學生減少或停止戶外運動。做學生到校后的晨檢。停止當日的戶外升旗儀式,體育及體活課盡量改上室內課程。
(二)Ⅱ級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數≤500。指導師生在上學上班途中做好防護措施;提醒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應該留在室內,特別是兒童、老人和體質過敏人群要避免體力消耗。避免戶外運動,停止一切戶外體育課,體育活動、體育比賽,一律改上室內課。
(三)I級嚴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數≥500。指導師生在上學上班途中做好防護措施;安排好學生的課間活動,停止一切的室外課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動,密切監控體質敏感人群。提醒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應該留在室內,特別是兒童、老人和體質過敏人群要避免體力消耗。
五、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主要以電話、網絡等形式上報,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人員保障組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預備隊,全民皆兵,全體教職工均為預備隊隊員,由體育、衛生、各班主任主要負責,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按照重污染天氣的具體情況和領導小組要求及時調整成員組成。
3、善后與恢復當接到由上級部門下達的應急終止命令后,立即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補齊因重污染天氣而影響的室外課內容或者因停課而影響的正常教學內容。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總結,對應急處理中的經驗、不足和教訓加以總結分析存檔留底。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十】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掌握突發飲用水污染大事的力量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大事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退突發飲用水污染突發大事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平安,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內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突發飲用水污染大事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普及飲用水污染衛生大事的防治學問,提高廣闊師生員工的自我愛護意識,有效預防與掌握學校飲水污染突發大事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平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準時實行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大事不在校內內擴散。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用水污染大事的應急處理措施
1、馬上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2、快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報疾病掌握中心和衛生監督所。報告內容: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3、幫助衛生氣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并通知家長。
4、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5、協作建設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各部門的要求照實供應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實行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掌握在最小范圍。
7、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四、做好預防工作
1、切實加強飲用水的日常監測。常常對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覺問題,準時消退平安隱患。
2、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愛護力量。
①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學問,引導同學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疾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揚櫥窗、廣播等宣揚途徑,大力宣揚、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大事的相關學問,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大事的力量。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十一】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飲水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水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飲水衛生責任事故的發生,使學校飲水衛生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具體,任務落實,責任到人。
1、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傳染病的信息報告程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飲水衛生突發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充分利用校園網、宣傳櫥窗、版報、廣播等宣傳陣地,對學生進行飲水衛生宣傳教育,切實加強學生防病意識和社會公共衛生的責任感,宣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周圍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的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消除不安全隱患,做好因病缺課登記,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飲水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王海任組長,負責及時處理、上報、協調與落實學校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4、人員配置
所配置的工作人員必須有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必須要有衛生防疫部門簽發的個人健康證。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1、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飲水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對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全面協調、組織全校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王永良
組員: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自履行工作職責。組長全面協調、組織全校飲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校內有關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報送和發布,做到信息準確、公開、透明。組員協助統籌和指揮工作及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校衛生室負責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疾控中心報告疫情,負責飲水衛生、疾病預防工作的防治、醫療保障、宣傳工作。工會全面負責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組織、疏散,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宣傳防治工作??倓仗庁撠燂嬎鹿蕬碧幚淼母黜椇笄谖镔|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各部門及各教師員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四、突發飲水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耙话咽帧必撠熤?。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飲水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校委會報告,并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請求援助。學校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飲水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教體辦匯報,飲水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
五、飲水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飲水事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飲水事故應急預案:
1.班主任、年級組長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的飲水事故應急總指揮。
2.校長及各班主任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等;在飲水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學校要積極協助衛生機構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中毒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
4.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緊急集合按順序疏散,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安全地帶。
5.校衛生室負責飲水事故流行時加強對有發病癥狀的同學及時處理,立即將發病學生送往醫院,協助醫療部門治療,聯系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6.總務處負責安排衛生消毒相關事宜及后勤保障。
7.司機待命應急出車。
8.教導處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9.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10.突發飲水事故得到控制后,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11.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水質和樣品。
12.對突發飲水事故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強化自身管理,加強監督檢查
加強飲水衛生的監督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引導學生多喝礦泉水,盡量少飲或不飲純凈水,不喝生水,定時、定人清掃水池,以免污垢雜質影響水的質量。切實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督促供水單位定期對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十二】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本預案適用于笨公司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緊急情況。
2.1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總經理及分管生產廠長擔任,成員由各車間主任及業務骨干組成。
2.2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作為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保衛科。
2.3辦公室負責主要工作:
2.3.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3.2收集各車間及其他部門有可能發生的各種信息,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2.3.3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審定各部門上報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措施,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
(1)公司位于紹興縣安昌鎮,地處杭甬高速公路西南首,中國輕紡城北面。公司創辦于1992年,專業生產經營中高檔紡織服裝面料,系國家大中型民營企業。擁有各類資產1億多元?,F有員工500余名,各類初、中、高級技術人員10余人。
(2)公司地處水鄉安昌,背靠東昌河。安昌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全年四季分明,溫和溫潤;年平均降雨量為1041.8毫米,平均氣溫15.3攝氏度,最冷月1月份為-5攝氏度,最熱月7月份,最高氣溫為36攝氏度。
a、設施發生故障。
(1)當設備發生故障,向在現場主要負責人匯報,進行搶修或更換設備。
(2)啟用備用設備,如出水水質仍不能達到排放標準,控制進水量直至停止進水。
(3)當設備停止進水,生產廢水應通往應急處理池。如應急處理池滿時,設備仍未能正常運行,則停止生產。
b、遇氣候、水質變化等原因可能造成污水的超標排放。
(1)化驗室應經常對關鍵取樣點,排放口水質進行監測,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并分析原因。
(2)當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匯報,并召集相關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立即調整相應工藝,并采取相應措施,如增加曝氣時間、控制進水量、調整投藥量、增加停留時間等方法來達到達標排放。
c、突降暴雨而造成污水處理能力不夠的處置措施。
(1)開足本部門設計額定處理力的所有設備。
(2)立即跟生產部門聯系,要求其控制生產,直到停產來控制總量的排放。
(3)及時跟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匯報本廠出現的突發性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以取得幫助。
(4)做好相關記錄。
d、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泄露,或受潮引發火災等。
(1)當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時,工作人員應根據具體情況,若自己能處理的就按化學品的特性果斷采取措施,努力減少對人員的傷害和財產的損失,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事后應將發生事故地點和時間,事故性質,狀態等情況向主管領導報告。若情況比較嚴重,個人難以控制時,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應急領導小組接警后,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自救,熟悉泄漏物的人員應時刻提醒救助人員采取何種措施,不允許等待貽誤時機。當應急組織的自救行動無法控制事故蔓延時,現場應急人員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環保等報警,同事聯系就近醫務機構趕赴現場。
(3)在事故發生后應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辦公室應分析潛在事故源點統計,組織有關部門對潛在事故發生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應變急救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并且每半年檢查一次。
2、各類緊急器材應標識清晰,保持通道暢通。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十三】
為明確了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源安全,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委辦〔20xx〕18號)的要求,現就我鎮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水環境質量好壞與沿河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直接關系到廣大群眾的飲水安全、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也關系到一個地區的城鎮形象和發展環境。加強河流水污染防治,保護好全鎮水環境既是以人為本的體現,也是踐行科學發展觀、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近年來,隨著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斷加強和深入,全鎮水環境質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部分河段的水質還常年未達標,場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養殖場、屠宰場、水產養殖等還未得到有效治理,農村面污染源治理難度較大。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全鎮水環境保護必要性和艱巨性,按縣委政府要求,切實抓好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確任務,狠抓治理
1、抓好場鎮生活污水治理。對場鎮的生活污水,新建房屋必須100%配套建設沼氣池,原有建筑物的生活污水,要采取單戶建沼氣池、聯戶建沼氣池、單位建沼氣池、集中區域建沼氣群、統籌規劃建大沼氣池等多種形式,千方百計對場鎮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所有納入治理范圍的村(社區)原有建筑的生活污水處理率要達到30%以上。對農村生活污水,要結合新農村建設,以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為載體,對人畜糞污、生活污水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沼液用于農灌。
2、抓好畜禽養殖場和屠宰場的治理。對啟昌食品養豬場的廢水要經沼氣池處理后用于農灌,不能直接外排;屠宰場的屠宰廢水要經生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畜禽養殖場、屠宰場的糞便等固體廢物,要進行有效收集,綜合利用,不得隨意傾倒。對全鎮所有水域,要嚴禁肥水養魚;對網箱養魚要科學合理規劃與布局,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水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網箱養魚要取締和禁止。
3、抓好河流沿岸的生態保護。加大河流沿岸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力度,做好土地利用的合理規劃與控制,防止水土流失;在農村逐步推行生態農業模式,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和化肥。
4、抓好河道與河面的管理。對河面漂浮物、水葫蘆等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打撈,每月要對每條河流至少集中組織兩次全面清理打撈。對污染嚴重的河道要進行清淤,并做好河面船舶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分解職責,整體聯動
水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多管齊下,才能抓好水環境保護的各項工作。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密切協作,整體聯動,共同抓好工作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各單位的職責明確如下:
1、鎮聯系領導:對所聯系的整治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搞好調查研究,加強檢查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各村(居):對所轄整治河段的各類污染整治負總責。負責轄區內場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實施。
3、鎮紀委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履行職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及社會穩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查處并追究責任。
4、環境治理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督促,對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5、財政所:負責協調、指導財政資金向水污染治理傾斜,監督財政資金使用。
6、農技站:負責抓好流域內水庫監督管理,組織取締肥水養魚、清理整頓網箱養魚,協調解決保障流域基本生態用水。抓好農業面源治理工作,引導流域內農戶合理施用化肥、農藥以及農用塑料薄膜使用回收,大力推廣沼氣池建設。
8、林業站:負責抓好幼林撫育、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工作,組織將相關項目向河流流域安排。
9、國土所、建管站、規劃站:負責河道兩旁建筑工地排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監督禁止亂采、亂挖,牽頭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修復治理。負責治污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查和工程驗收。
10、安全辦:負責做好水上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11、畜牧站:負責組織制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抓好畜禽養殖行業的污染治理。負責組織制定屠宰污染防治規劃,抓好屠宰場的污染治理。
12、中心衛生院:負責組織制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規劃,并監督運行。
13、場鎮物業管理公司:抓好城(鎮)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并監督運行,協助相關項目的申報。
四、落實措施,強化保障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
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鎮黨委政府的要求,成立以村長(居)主任為組長的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所轄整治河段的各類污染整治負總責。鎮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并明確具體的工作人員,做好指導、督促、協調工作。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要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充分利用宣傳車進行廣泛宣傳,贏得全社會支持、理解與配合;通過標語、櫥窗、展板、標牌等方式宣傳到社區,到村、社、戶,特別是要重點做好對沿河村民的入戶宣傳,使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河流水環境保護工作中來;要針對性地開展對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屠宰場業主的宣傳教育,促使其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和履行治污主體責任的意識;通過各種會議、文件進行宣傳,提高各級干部的認識,從而積極營造政府組織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全民參與保護的良好氛圍,掀起全鎮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高潮。
(三)強化督查,嚴格考核
將責任明確到各村(居)和鎮級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要落實具體負責抓落實,明確相關責任,做到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要嚴格按目標考核辦法,對各村(居)、鎮級相關部門進行考核,獎懲逗硬。鎮紀委監察室、鎮級相關部門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強業務指導和督查督辦。對工作中的推諉、拖拉、失職現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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